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6年12月20日至2017年1月3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对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开展了巡察。3月9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反馈了巡察情况,并提出了整改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通报如下。
一、切实履行主体责任, 把整改工作作为重要的政治任务抓好抓实
(一)统一思想认识。局党组在市委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先后召开7次党组会、7次专题会议,专题研究整改工作,逐条逐项分析巡察组反馈意见,迅速制定整改方案,进行整改动员。
(二)强化组织领导。明确由党组书记、局长负总责、党组成员分工负责,各科室和各下属单位负责人为整改直接责任人,将巡察反馈的整改问题,逐一明确整改目标和时限,压实整改责任。
(三)加强巡察督查。为保证整改工作落实到位,由局纪检监察室牵头,跟踪督办,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取得实效。
(四)建立长效机制。坚持边改边建,举一反三,着力建立健全治根本、管长远的制度体系,制定和完善了《局党组重大事项议事规则》、《财务管理制度》等5项制度措施。
二、对照巡察反馈意见,推进整改全面落实
(一)党的领导方面
1.关于解决“党组会议召开质量不够高”的问题
(1)针对“存在议题审议无结果且无后续安排的情况”的问题。我局已对无研究结果的议题逐一进行了核查梳理,均全部得以解决。
(2)针对“党组会会议记录不规范”的问题。一是对党组有关责任人进行了批评教育;二是对党组会议记录的内容进行了规范,重新修订了《党组重大事项议事规则》。
2.关于解决“抓基层组织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力”的问题
针对“个别下属单位无法全面提供十八大以来所有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材料”的问题。一是已对相关文件进行整理归档,对不完整资料进行了补充完善;二是由市局分管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对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分管纪检的领导进行了提醒谈话,分管的局领导就“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作出了检查;三是完善了《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书》,进一步细化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目标和要求,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四是确定专人负责党风廉政建设的相关资料收集等日常工作;五是市局党组和纪检监察加强对两个直属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的指导、监督,确保履责到位,工作落实。
3.关于“领导班子解决难题的办法不多”的问题
针对“办公用房紧张,干部职工反映较强烈”的问题。继续向市委市政府做好汇报,争取早日解决办公用房问题。
4.解决抓工作“重安排、轻督促”的问题
(1)针对“局机关召开工作例会安排工作数量较多、但对前期安排工作的完成情况检查督促不够”的问题。一是突出每月中心工作,精减一般工作,安排重点工作;二是明确责任人和完成时限;三是在每月的工作例会上,由每项工作的责任人就上月工作完成情况作汇报;四是由局目督办负责加强对工作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并适时通报。
(2)针对“局机关对行政权力公开运行监察平台疏于业务指导和检查督促,致使该平台多次报警”的问题。局党组深刻分析了发生该问题的原因:一是由分管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对具体负责行权平台的法规科科长进行了批评谈话;二是将平台预警和平台报警纳入每月重点工作,实施月通报制度;三是全局加大了权力运行平台工作知识的培训力度,邀请市电子政务办到我局进行专业培训;四是针对平台运行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加强与电子政务办的沟通和联系,确保问题第一时间得到处理。
(二)党的建设方面
1.关于解决“抓班子带队伍力度不够,存在领导班子配备长期不完整”的问题
(1)针对“领导班子不完整”的问题。积极向市委组织部作汇报,争取早日配齐配强领导班子。
(2)针对“下属党支部换届不及时”的问题。一是进一步落实党组和党组书记抓党建工作责任,定期研究基层党建工作;二是进一步落实了党建工作台账制度,对基层党组织换届情况做到心中有数,加强督查指导力度,确保基层党组织按期换届;三是严格落实党建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
2.关于解决“选人用人程序不规范”的问题
(1)针对“不按规定程序提拔干部”的问题。一是将严格按照省委出台的“1+5”文件及《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相关规定开展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二是纪检监察机构加强对干部选拔工作的全程监督。
(2)针对“考察材料不规范”的问题。一是已对提拔的科级干部的考察材料进行梳理并确认签字,并由市局分管领导带队,对市局人事科及两个直属单位近年干部考察方面的相关材料进行了一次全面清理,补充完善;二是对人事干部工作责任心不够,工作不细的问题进行了严肃批评教育;三是加强对人事干部的教育,以对组织负责和对干部负责的政治态度和责任,做好干部考察工作;四是加强专业知识培训,熟悉相关工作要求,确保干部考察资料规范完整;五是分管领导要切实履行领导、检查、把关的责任,确保每份考察材料符合要求,及时归档。
3.关于解决“落实干部人事档案工作制度不到位”的问题
(1)针对“不按干部管理权限保管档案”的问题。已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将两个直属单位班子成员的干部人事档案交由局机关管理。
(2)针对“干部档案审核工作不规范”的问题。一是认真组织学习了关于开展干部档案审核工作的相关文件,明确要求,并由市局分管领导组织专人对局机关和两个直属单位的科级以下全体干部档案,再次进行了全面清理审核,查漏补缺;二是严格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管理干部档案,落实档案管理责任,局机关和直属单位配备专人管理档案,并纳入年终考核;三是加强局机关和直属单位档案管理员的思想教育和业务知识培训,提升业务水平,规范管理程序。
4.解决“部分党支部党费清理工作不到位”问题
针对“个别直属单位党支部和离退休党支部存在未提供党费清理台账”的问题。一是机关党委统一组织所属各支部以及全体党员学习了《党章》、《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进一步明确了党费收缴相关规定、标准和要求;二是机关党委组织专人对所属4个党支部的党费收缴情况进行了全面清理;三是机关党委加强了对基层党组织党费管理工作的督察、指导,所属4个支部均已建立了党费收缴台账,明确专人管理,党费收缴、使用管理得到规范。
(三)从严管党治党方面
1.解决“依法行政要求不到位”问题
针对德元药业购进劣药“白芷”、假“川贝母”和生产“川贝枇杷糖浆”未立案问题。一是市局分管领导和支队长向局党组作了检查;二是支队分管副支队长及2名具体办案人员向支队支委会作了检查;三是加强对执法人员的培训,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等行政法规和依法行政相关知识,进一步提升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的意识、能力和水平;四是严格落实案件梳理月分析制度,建立案件线索台账,做到心中随时有本“明白账”;五是纪检监察部门要定期和不定期对执法部门办理案件的情况进行跟踪检查,确保行政执法及时、规范。
2.关于“人员管理不规范”问题
针对“市局1名科长被省局长期借用,在借用期间仍一直担任科长职务,局党组既未要求其回来上班,也未调整其岗位”的问题。一是经局党组研究,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同意(内人社公〔2017〕63号),已免去该同志科长职务,改为主任科员,调整到局办公室工作,该同志已于5月结束借用,返回局机关上班;二是局党组研究分析了在干部管理、借用上挂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对两个直属单位的干部在岗在位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明确了干部借用的相关制度、程序、要求,严格工作纪律;三是将加大干部管理力度,认真贯彻执行《关于加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编外人员管理意见的通知》等相关规定,规范干部管理程序,严管干部,管好干部。
3.关于“八项规定”和“四风”方面的问题
(1)针对“单位公务用车管理不规范”的问题。现已对该笔公车出差报销单进行了调查并作说明。
(2)针对“存在公务接待陪同人员超标准情况”的问题。该单位现已对超标准接待部分进行了全额清退,并由陪餐人和经办人个人承担。
(3)针对“存在公务接待三单不齐情况”的问题。个别直属单位使用公车出差报销的差旅费未附派车单,目前,已找出该笔公车出差报销单并根据当时的实际情况补齐派车单,完善了原始凭证的完整性。
为杜绝违反“八项规定”和“四风”方面的问题: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十项规定,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相关配套制度,继续严格控制单位“三公”经费支出,严格按照内江市公务接待管理制度规定和公务用车管理制度规定,规范公务接待及公务用车;二是加强财务人员对政策法规的学习,提高专业素质,严格经费报销审核,规范报销程序;三是局机关加强对两个直属单位的监督检查。
2.关于解决“执行财经纪律不严格”问题
(1)针对“专项资金使用不规范”的问题。该单位已在本年度运转类经费中全额归还到位。在今后的工作中将严格按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规范专项资金使用,坚决不挪用、挤占专项资金。
(2)针对“无依据发放职工福利费”的问题。现已清退发放的职工福利费,并重新修订了《局机关干部职工慰问管理办法》。
(3)针对“报销不属于报销地域范围内的差旅补助”的问题。两个直属单位对在城区范围内出差报销的差旅费进行了全额清退。
(4)针对“涂改出差审批单”的问题。现已将两笔出差费进行了全额清退。
(5)针对“报销票据附件不完整”的问题。两个直属单位已对报销票据附件不完整的情况进行了调查并作说明。
(6)针对“使用过期发票报销费用”的问题。个别直属单位存在使用过期发票报销市内车费,现已将报销的费用进行了全额清退。
为规范财经纪律,杜绝上述六个方面的问题再次发生:一是对相关事件及人员在全局系统作了通报;二是局党组和两个直属单位班子带头研究相关政策规定,守纪律,讲规矩,做到研究决策事项有章可循,有据可依;三是强化责任意识,从财务经办人员、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着手,压实责任,层层履责,把牢把严财务工作每一道关口;四是加强经常性督促检查,发现一起纠正处理一起,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四)其他问题
局机关及直属单位存在违反规定扩大开支范围、无预算、超预算开支费用,有应缴未缴非税收入现象,违规将财政资金直接转入单位银行账户,少计“收入支出”、会计科目核算不准确、账表不符、账实不符、少记资产、在往来账中核算收入支出、以不合规方式支付获奖单位奖金、将属于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范围内的事项以现金方式结账等问题。
为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坚持举一反三、建章立制,我局在以下几个方面加大了工作力度:一是严格按照财经制度各项规定,加强预算管理、资金管理,规范支付获奖单位资金,加强财务会计核算,将属于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范围内的事项用公务卡结算,按规定执行;二是严格按照规定的开支范围进行费用开支,在2016年的会计核算中已新增“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科目,准确核算单位收入与支出,在以后的会计核算中做到更加细致规范,做到会计科目准确,账表相符,按要求不断规范财务管理,完善财务制度,做好财务工作,做到严谨认真、合理合法,并及时自查、认真审核、明确责任、抓好落实,从而保证今后单位财务工作的顺利进行;三是严格按照财经制度规定,由分管领导牵头,财务部门负责并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全面清理违反规定扩大开支范围、无预算超预算开支、违规将财政资金直接转入单位银行账户、会计科目核算不准确、账表不符、账实不符、少记资产等问题,及时足额缴纳财政非税收入,严格执行公务卡强制结算规定,坚决杜绝此类问题再发生。
三、坚持立行立改,完善制度措施,
持之以恒巩固整改成果
(一)持续抓好整改后续工作
盯紧巡察反馈问题,坚决扭住整改不松懈,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尚需继续解决的问题,紧盯不放,跟踪抓好整改落实;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项目,常抓不懈、综合治理。
(二)严格落实从严治党要求
坚持把管党建党作为根本政治责任,努力加强班子的政治、思想、作风、组织建设,不断提高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进一步落实党组主体责任和纪检组监督责任,强化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推动党组管党建、书记抓党建工作层层落实,进一步把党建工作抓深抓实抓具体。
(三)切实加强干部队伍建设
严格按照省委出台的“1+5”文件及《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相关规定开展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着力强化“四个意识”,扎实开展“两学一做”专题教育,努力打造一支政治坚定,敢于担当,忠诚履责的食药监管队伍。
(四)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压实“两个责任”,切实履行好党组的主体责任和纪检监察的监督责任。落实“一岗双责”,不断健全完善系统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措施。持续深化作风建设。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十项规定精神,推进正风肃纪常态化,深化拓展专项整治内容,把深化作风建设抓常抓实。
我局将以本次巡察为契机,抓好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市第七次党代会和市委七届二次全会精神的贯彻落实,抓班子,带队伍,严纪律,转作风,重落实,以“敢挺、苦干、实拼”的精神状态,全面推进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创新发展,为推动内江市“两个率先”、“三个基本建成”,建设幸福美丽内江做出不懈努力。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馈。
联系方式:0832-5085506
联系地址:内江市市中区上南街12—24号
邮编:641000
中共内江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
2017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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