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认为:并非所有项目都适用PPP模式,地方政府应打消社会资本的顾虑
当“PPP项目如何与资本市场对接”出现在大屏幕上,与会者纷纷拍照并记录专家讲述的要点。这是5月8日,金融投资报记者在内江举行的四川省2015年“送金融走基层”川南片区活动现场看到的一幕。
本报记者 吉雪娇
2015年,作为一种主要针对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领域的新型融资模式,PPP模式(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迎来了爆发期。统计数据显示,在全国469个PPP新型融资项目中,四川就占有264个,总投资达到2534亿元。
与此同时,究竟哪些项目适合采用PPP模式?如何才能够满足现实项目中遇到的融资需求?也成为政企双方急需解答的问题。针对部分地区的现实需求,今年的“送金融走基层”活动中,首次加入了PPP模式的相关培训。
采用PPP模式需慎重
“虽然PPP模式很新很热,很多地方政府都在考虑去做,但并非所有的项目都适合。”金杜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方榕表示。
梳理财政部《关于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有关问题的通知》可发现,其对PPP示范项目划定的大致范围在于,需要“具有价格调整机制相对灵活、市场化程度相对较高、投资规模相对较大、需求长期稳定等特点”,同时要重点关注城市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领域,优先选择收费定价机制透明、有稳定现金流的项目。“比如生态农业、产业园区、纯商业项目都不适合做PPP。”方榕说。
方榕表示,今年3月,《关于征求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指引意见的函》的出台,也为PPP项目树立了边境,以避免地方政府盲目无序的推行。
地方政府应有契约精神
另一方面,目前PPP项目落地率依旧较低。发改委投资司副司长罗国三日前表示,全国各地公布的PPP项目,大概只有10%-20%左右签订了合同。
在方榕看来,很多PPP项目“雷声大,雨点小”,其中一个最大的障碍就在于契约精神。“政府比较倾向于同国企合作,而相对而言,民营企业与社会资本最大的顾虑,则是政府后期的履约情况。”
方榕建议,地方政府应加强契约意识,把履约切实做到位,以消除社会资本的顾虑。
PPP缺乏长期稳定资金
“随着央行一系列降息降准动作,市场上并不缺钱。但对于PPP项目而言,缺乏的却是长期、稳定的钱。”恒泰证券债务融资部高级总监黄长清表示。“建议PPP项目在不同阶段采用不同的融资工具,项目建设前,可以引入PPP产业基金;建设期间,可以采用引入股权投资者、收益债券等方式;而建设完成后的再融资则更加广泛,包括IPO、债券产品、资产证券化、债权类保险资管产品都可以考虑。”黄长清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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