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市市中区
关于2013年省级财政新村基础设施项目
实施施工队伍“准入制”的公告
为了规范工程建设,我区2013年省级财政新村基础设施项目实施施工队伍“准入制”,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施工队伍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内江市范围内的施工队企业(含在内江市国家投资中心注册的外地企业)。
2.企业资质不低于(包括)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
3.近三年(2010~2012年,下同)无亏损,报名期间报名单位基本账户银行存款100万元及以上。
4.近五年在内江市范围内承担过不少于2个农业项目工程施工的业绩。
5.没有处于投标禁入期内,2010年至报名公告发布日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6.项目经理(建造师)资格: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近五年管理过2个农业项目工程,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参加本项目时没有在其他未完工项目担任项目经理,动工后至完工前也不得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经理,须本单位提供近6个月社保证明。
7.主要技术负责人资格: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近五年管理过2个农业工程项目,须本单位提供近6个月社保证明。
二、其他要求
主要人员(项目经理、主要技术负责人和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材料员、预算员)必须具备法人授权及相应资质。
三、资格审查文件内容
报名时施工单位队伍应提供以下资料,附加盖鲜章的复印件按以下资料顺序装订二套,并带原件以备查验。
1.单位介绍信、法人授权书、法人代表或授权代理人身份证;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3.资格证书副本;4.税务登记证副本;5.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6.安全生产许可证;7.质量管理体系;8.资信证明文件;9.企业及项目经理、主要技术负责人业绩证明文件;10.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造价员资质证件;11.资金情况证明;12.财务报表;13.无重大安全事故证明;14.其他相关资料。
四、报名时间和地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4年1月22日17:30止,企业法人代表或授权代理人携带相关材料到内江市市中区委农村工作委员会(内江市市中区北街22号4楼)报名,逾期不予受理。报名时收取报名费200元。
五、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尤宇 15983261538 曹希异 15984279802
内江市市中区委农村工作委员会
2014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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