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规范工程建设,根据《市中区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项目施工队伍准入办法》,我区2013年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项目实行施工队伍“准入制”,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施工队伍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四川省范围内的施工企业。
2.企业资质不低于(包括)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不含暂定)。
3.近三年(2010~2012年,下同)无亏损,报名期间报名单位基本账户银行存款100万元以上。
4.近三年在四川省范围内承担过不少于2个水利工程项目(不含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下同)施工的业绩。
5.没有处于投标禁入期内,2010年至报名公告发布日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6.项目经理(建造师)资格:建造师,专业水利水电工程、级别二级及以上,具有水利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近三年管理过2个水利工程项目,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参加本项目时没有在其他未完工项目担任项目经理,动工后至完工前也不得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经理。
7.技术负责人资格:具有水利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近三年管理过2个及以上的水利工程项目。
二、其他要求
1.主要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材料员、预算员)应是本单位人员,并提供相应的证明、证件。
2.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材料员、预算员具有相应岗位证或上岗证。
三、资格审查文件内容:报名时施工队伍应提供的以下资料,附加盖鲜章的复印件按以下资料顺序装订二套,并带原件以备查验。
1.单位介绍信、法人授权书、法人代表或授权代理人身份证;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3.资质证书副本;4.税务登记证副本;5.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6.安全生产许可证;7.质量管理体系;8.资信证明文件;9.企业及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业绩证明文件;10.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造价员资质证件。11.其他。
四、报名时间地点: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3年9月3日17:30止,企业法人代表或授权代理人携带相关材料到内江市市中区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内江市市中区学山路10号内江市市中区水务局)报名,逾期不予受理。报名时收取报名费200元。
五、联系人:冷雪李燕
联系电话:2120870 2108313
内江市市中区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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