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接千万家保护电线方便你我他
高压线,承载着电力的输送。高压线经过的地方,就是电力通道。电力通道的安全与否,直接关系到供电安全。畅通电力通道,就是确保正常供电。然而,现实中威胁电力通道的事件时有发生。
事例一:35千伏马银线#1塔下栽种的构叶树,在几年前就签下一次性砍伐补偿协议并已付补偿费,但在2011年进行砍伐时,业主单方毁约,并多次到供电部门无理取闹,严重影响工作的正常开展。
事例二:2013年3月干旱少雨,35千伏马银线#2-#3塔下有村民在电杆下种植巨叶桉24棵,有19棵出现树叶枯萎枝干枯死现象。村民找到供电部门借口树木被电烧死要求赔偿,供电部门现场查看后确认与电无关,系干旱少雨造成的自然死亡,拒绝补偿。对方便多次在供电部门开展运检工作时进行恶意阻拦。
上述事例是线路通道内栽高大树竹威胁线路安全,还有另一个威胁就是在通道内违章建房。
110千伏寿双东线#10-#14杆导线周围修建住房,#11、#12杆基础周围修建29号、17号住房,施工塔吊离导线距离十分接近,且29号楼住房基础施工洞离线路只有4米左右距离,形成安全隐患。110kV寿双东线系110kV双苏站主供电源,一旦出现跳闸,将影响整个双苏开发区和部分城区供电。2012年2月15日14:30分,施工作业人员在施工过程中塔吊碰撞导线,造成导线对塔吊钢丝绳放电,线路跳闸,所幸线路重合成功,未影响整个双苏开发区和部分城区供电。但是造成导线严重断股,直接经济损失20多万元。
以上行为严重影响了输电线路的安全正常运行。根据《电力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依法划定的电力设施保护区内修建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建筑物、构筑物,不得种植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植物,不得堆放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物品。在依法划定电力设施保护区前已经种植的植物妨碍电力设施安全的,应当修剪或者砍伐。根据《电力设施保护条例》,110千伏架空线路导线边线向外侧水平延伸10米并垂直于地面所形成的区域,为电力线路保护区,此区域内不得种植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植物。所以上述情况均属违章栽种和违章施工,供电部门有权对此情况进行处理。
据了解,目前内江市电力设施保护区范围内,新栽种高大树种的地点非常多,一般栽种的为巨桉树、麻竹,树种高大且生长速度快。大部分为规划的退耕还林,小部分属村民自行栽种。由于生长迅速,一般2~3年后就威胁到电力线路的安全运行。
针对这种情况,内江电业局广泛开展电力设施保护宣传,向群众发放各类电力设施保护宣传资料,如《电力设施保护法律法规》、《保护电力设施安全的重要意义》、《外力破坏电力设施的危害性》、《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安全用电》、《用电警示录》,悬挂警示标语、横幅。积极开展群众护线工作,各条线路都聘请了群众护线员。一旦有影响电线安全的现象,积极联系当地政府,协调处理,确保输电线路安全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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