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永丽内江日报全媒体记者高波)1月19日,记者从隆昌市检察院获悉,日前,该院发出2022年首份“督促监护令”。
据隆昌市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部检察官介绍,2021年10月,他们在审查一起涉未成年犯罪案件过程中,发现涉案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父母常年在外地务工,对孩子监护缺位、管教不严、缺乏沟通,导致孩子在成长过程中缺少关爱和陪伴,法治意识淡薄、自我控制能力差,对自己要求不严格,进而走上了犯罪道路。
为进一步做好涉案未成年人教育挽救工作,推动筑牢未成年人家庭保护“防线”,承办该案的检察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在办理涉未成年人案件中开展“督促监护令”工作的意见》,决定向涉案未成年的家长发出“督促监护令” ,以司法的力度要求家长履行监护职责,唤回缺位的家庭监护。
这也是隆昌市检察院2022年发出的首份“督促监护令”。“感谢检察官给我孩子一个重生的机会,我们也深刻认识到因自己的监护不到位造成的严重后果,今后一定多陪伴孩子,多与孩子沟通交流,加强对孩子的管教,不让孩子再走错路。”涉案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父亲从检察官手中接过“督促监护令”后表示。
“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父母监管缺位可能影响孩子的一生。”隆昌市人民检察院相关负责人介绍,下一步,隆昌市检察院将加强与妇联、团委、社区等相关单位的联系配合,定期开展回访,充分了解“督促监护令”的落实情况,进一步引导和督促监护人更好地履行监护职责,唤醒“甩手”家长,教“不会管”的如何管,让“不愿管”的必须管,筑牢未成年人家庭保护防线,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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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促监护令”的工作内容:检察机关未成年人检察部门在办理涉未成年人案件过程中,发现未成年人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不依法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应当依法予以训诫,并书面督促其依法履行监护职责。
“督促监护令”主要针对以下几种情况:
一是监护人不依法履行监护职责导致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或者受到刑事侵害;二是对未成年人不良行为和违法犯罪行为没有及时预防、管教和制止;三是不积极协助、配合做好对涉罪未成年人矫治教育;四是其他未依法履行抚养、教育、保护职责,严重影响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或者合法权益保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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