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胜友 记者 梁盛贵)近日,隆昌市市场监管局查获一起销售不合格管材的违法行为,已对商家予以立案调查。
2月20日,隆昌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依法对位于隆昌市昌达街的隆昌某建材有限公司进行抽查检验,随机抽样抽查了当事人经销的标称四川某管业生产的某牌规格型号dn32mm*en4.4mm 2.0MPa热和规格型号dn20mm*en2.8mm 2.0MPa 热共两批次的PP-R管。后经专业机构检验,上述两批次的PP-R管中95℃静液压试验等项不符合其商品明示的GB/T 18742.2-2002标准,为不合格管材。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九条“销售者销售产品,不得掺杂、掺假,不得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不得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规定,属于销售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违法行为。为此,隆昌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该商家进行立案调查。
目前,该案件还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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