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余力)近日,朱云文终于领到了迟到15年的赔偿款10800元。
2003年9月8日,申请执行人朱云文向隆昌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被执行人余盛建支付赔偿款5383.60元。但因被执行人长期在外务工,下落不明,无法执行,故执行中止。
2018年12月11日,朱云文到法院要求恢复执行。隆昌县法院受理案件后,通过网络查控系统查询被执行人账户,并对被执行人采取了限高措施。经查,被执行人名下无任何可供执行财产。随后,执行法官来到被执行人家里,了解到被执行人一直在外务工。经多方调查,执行法官找到了被执行人的姐姐,经做工作,其姐姐愿意代被执行人偿还赔偿款。
新闻推荐
四川经济日报内江讯(马忠剑记者毛春燕李弘)1月4日,内江市召开2018机械与汽车零部件行业年会暨金融对接会,贯彻落实省委“一干...
隆昌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隆昌市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