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国早报李燕整理
1子女放弃遗产继承权
就可不承担父母债务
何先生问:我父母分别在2010年6月和2014年病逝,遗留有价值约90万元的房屋一套。我父母生前共同向赵某借款120万元,但没有约定还款时间。我和妹妹没有对遗产作出处理前,赵某要求我和妹妹共同偿还我父母的债务。我和妹妹商量后决定放弃继承父母遗产的权利,同时提出以父母的房屋作价90万元来抵消赵某90万元的债权,剩余30万元债务不再偿还。赵某同意抵消要求,但坚持要求我和妹妹偿还剩余的债务,并准备向法院起诉。请问我和妹妹放弃继承父母遗产的,还有义务偿还债务吗?
麦鹰雄律师解答:你和妹妹既然已经放弃继承遗产的权利,根据继承法规定,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偿还。因此你和妹妹可以不偿还赵某以房屋抵消债权后剩余的债务。
2自己的地给亲戚耕种
土地被征征地款归谁
马女士问:我是南宁市武鸣区宁武镇人,我户口都在村里,我父亲(已去世)从小带我到县城读书生活,很少回村里。村里此前分给我和父亲4亩田地,都交给亲戚耕种。现在,村里的田地被征收了,我问村干部要征地款,对方推托说我没有征地款。请问我怎么样才能拿回征地款吗?
周伟光律师解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你和你父亲的户籍在农村,又在农村分到承包地,你们对分到的土地拥有承包经营权,既可以自己耕种,也可以流转给他人耕种。土地被征收,你有权利与其他被征收土地的村民一样获得补偿。你可以到镇司法所要求处理,也可以到法院起诉。
10月18日(周五)值班律师
上午潘春志律师广西东方意远律师事务所律师擅长处理公司业务,合同纠纷,劳动争议、婚姻家庭等民商事案件。联系电话:13677872997
下午林剑律师广西锐嘉弘律师事务所律师擅长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继承、房产合同纠纷、道路交通事故、民事合同、山林土地、行政诉讼、医疗纠纷、海事海商诉讼、拆迁补偿、行政听证等。联系电话:18776717707
新闻推荐
南宁三职校领导集体慰问80岁寿星(学校供图)本报讯(记者文艳玉通讯员李鸿梅)陪同退休老职工逛青秀湖,为五位八旬老教师过生日。...
武鸣新闻,有家乡新鲜事,还有那些熟悉的乡土气息。故乡眼中的骄子,也是恋家的人。当我们为生活不得不离开武鸣而漂泊他乡,最美不过回家的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