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以来,武鸣区坚决把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作为落实“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以惩腐打“伞”的实际成效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截至今年7月11日,全城区共立案查处党员干部涉黑涉恶腐败和充当“保护伞”案件14件14人,给予党纪处分3人。
高点站位精准施策
武鸣区严格按照上级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放在重要位置,通过成立工作领导机构及监督执纪问责组,明确职责分工,实行纪委监委领导包案制度,组织业务骨干对涉黑涉恶案件进行深入调查,提高成案率。2018年以来,武鸣区共召开18次纪委常委会、13次专题会议传达学习、研究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文件和会议精神。先后出台《南宁市武鸣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的实施方案》等10个制度文件方案,建立协作配合、督导、责任追究、线索排查等工作机制等,确保监督执纪问责精准到位。
拓宽渠道深挖线索
通过举行公开大接访活动,组织纪检监察干部、驻村工作队员、帮扶干部、村干部等组成党员志愿服务队进村入户向群众发放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宣传资料,面对面讲解,告知举报、信访等渠道,动员群众检举揭发身边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通过报纸、电视、网站、微信公众号、气象小喇叭、12388举报宣传牌等发布举报方式,进一步畅通举报渠道,收集问题线索。截至2019年7月11日,武鸣区纪检监察机关收到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信访举报10件。
强化监督联动摸排
统筹运用纪律、监察、派驻、巡察、廉洁工作站等加强常态化监督。纪委监委班子领导主动深入乡镇、街道、部门、村屯进行专题督导调研,通过召开座谈、民主生活会及蹲点调研等方式深挖涉黑涉恶犯罪案件线索。同时发挥各镇基层廉洁工作站职能作用,发动群众举报身边涉黑涉恶线索。2018年以来,通过巡察收集涉黑涉恶问题线索12条,各基层廉洁站摸排并提请核查问题30个。
聚焦重点深挖彻查
进一步聚焦党员干部、行使公权力人员充当“保护伞”“关系网”的涉黑涉恶问题线索摸排。聚焦政法机关案件,对公安机关侦办、检察机关起诉、审判机关审判的涉黑涉恶案件复核排查;主动加强与公安机关沟通,对2017年以来公安机关侦结的九类案件的31个案件开展复核。聚焦城区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对所有行使公权力腐败问题排查梳理、对涉黑涉恶腐败问题循线细查。截至7月11日,武鸣区纪检监察机关接收及排查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18件,接收政法机关移交问题线索49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总计受理51条问题线索。
追责问责“破网打伞”
持续加强监督检查,对在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慢作为、不作为、乱作为的单位和个人严肃查处;对日常监管不到位,专项斗争推进不力、失职失责行为导致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实行责任倒查,严肃问责;对已侦破的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案件,深挖线索,对涉及的党员干部或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坚决追责;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整治基层“拍蝇”结合在一起,作为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的重点,强化监督、铁面执纪、严肃问责。截至7月11日,武鸣区纪委监委共立案14件、查处党员干部14人,其中群众身边的涉黑涉恶腐败问题2件,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问题6件,工作推动不力等失职失责问题6件,给予开除党籍2人,党内警告1人,通报曝光2人。对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不作为、慢作为问题进行追责问责3人并发出通报。
惩教结合标本兼治
武鸣区在强化案件查办的同时,通过通报曝光典型案例、组织开展以案促改、以案为鉴活动,用好纪律检查建议书、监察建议书开展“再监督”等,坚持惩治和教育相结合,正面引导和反面警示相统一,增强警示教育的感染力、渗透力和吸引力。2018年以来,结合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全城区共通报曝光典型案例48批64起。组织对扫黑除恶工作进行了6次督查,涵盖13个镇58个单位。发出纪律检查建议书、监察建议书11份,责成相关单位立行立改。督促宁武镇党委就该镇唐村村原党总支部书记、原村委会主任李勇涉黑涉恶被开除党籍处分一事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同时依托220个远程教育站点、学用示范基地、新时代讲习所等阵地,组织组工干部、纪检监察干部、各镇党委班子成员深入远程教育站点,以“三会一课”、党员活动日为契机,大力开展“廉政警示教育”讲习活动。
(卢美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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