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蒋爱云 通讯员 周群)自己的狗咬伤了别人却不愿意赔钱,结果被对方诉至法院,还申请了强制执行。近日,上林县法院执行法官决定对狗主人李某恒采取司法拘留的强制措施,李某恒慌了,表示可以马上还款,被狗咬伤的吴某安领到了1.4万余元的执行款。这也是该院执结的第一起动物损害责任纠纷案件。
该案件中被狗咬的吴某安是一位年过七旬的老人。去年9月份,吴某安途经某山庄时被李某恒饲养的狗咬伤,造成小腿皮肤破损严重,皮肤软组织感染。经过一个多月的治疗,吴某安才得以康复出院。因赔偿问题协商不下,吴某安遂将李某恒诉至法院,法院判决李某恒赔偿吴某安医疗费、护理费等经济损失1.4万余元。但李某恒却不履行生效判决所确定的义务。
执行法官联系李某恒进行调解,李某恒均以没有钱赔偿为由敷衍了事。执行法官通过财产查询线索,查封了李某恒名下一辆五菱牌小型汽车,并把李某恒纳入失信黑名单,但仍查找不到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案件一度停滞。11月初,再度与李某恒联系无果后,执行法官决定对李某恒采取司法拘留的强制措施,面对态度强硬的法官,李某恒慌了,并表示可以马上还款。近日,吴某安顺利领到执行款。这是该院执结的第一起动物损害责任纠纷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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