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韦薇 通讯员 陈相 陈燕)以保护环境为由索要赔偿款,上林县的樊某江等人扣押正在作业的两台挖掘机,还在警察到场维持秩序时抛砸石块,导致现场2人受伤。5月18日,上林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樊某江等5人妨害公务一案。
上林县人民检察院指控,2017年4月16日,上林县巷贤镇六联村某庄的群众以上林县大庙江旅游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旅游公司”)开发大庙江生态旅游景区项目破坏了某庄的山林、河道没有得到赔偿为由,扣押了旅游公司正在某山作业的两台挖掘机。
事情发生后,上林县巷贤镇政府组织镇综治办、镇司法所的工作人员组成工作组,与旅游公司代表一起,多次前往该庄与群众沟通归还挖掘机事宜。2017年5月25日上午,工作组的工作人员再次来到该庄,动员群众归还挖掘机事宜,在欲开走挖掘机时受到该庄群众的阻止、推搡,工作人员随后报警。
公安干警到达后,向村民表明身份、宣布执法及拉开警戒线,要求聚集的村民离开警戒区。在公安人员将警戒区内滞留的村民强行带离时,被告人樊某江、樊某、樊某军、樊某仁、樊超某等人跑上该庄的原小学教学楼顶,用事先准备的石头砸向公安干警,造成2人受伤、2张防爆盾牌被砸坏。
上林县人民检察院认为,樊某江等5人以暴力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公务,应当以妨害公务罪追究他们的刑事责任。法院表示该案将择日进行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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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林新闻,有家乡新鲜事,还有那些熟悉的乡土气息。故乡眼中的骄子,也是恋家的人。当我们为生活不得不离开上林县而漂泊他乡,最美不过回家的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