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韦薇 通讯员 韦姗婷)上班途中遭遇车祸,算是因工死亡还是意外?虽然死者韦某艳被认定为工亡,但她生前的单位某公司不愿意承认,将死者亲属诉至法院。结果,该公司输了官司,但其拒不履行法院判决。韦某艳丈夫樊某等亲属于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11月27日,某公司第一期赔偿款45万余元已转入樊某账户。
案件发生在2015年3月的一天,韦某艳在上班途中遭遇车祸,后抢救无效不幸身亡。随后,她的丈夫樊某向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认定韦某艳为工亡。韦某艳生前任职的上林县某公司不服,向南宁市中院提起行政诉讼,南宁中院一审、区高院二审均驳回了其诉讼请求。
2016年3月,韦某艳的丈夫樊某向上林县劳动人事仲裁委员会提起劳动仲裁。某公司不服仲裁,以樊某等5人为被告诉至上林县法院,请求确认原、被告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确认原告无须向5被告支付工亡抚恤金、亲属抚恤金等费用。
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某公司与韦某艳之间存在劳动关系。韦某艳因工死亡,5被告作为韦某艳的近亲属,能够享受其工亡后的相关待遇。因原告未为韦某艳购买工伤保险,应按规定支付工伤保险费用,向5被告支付工亡丧葬补助金等相关费用。
某公司不服法院一审判决,向南宁市中院提起上诉。市中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案件终于尘埃落定,然而某公司拒不履行法院判决。今年8月,樊某等5人向上林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该院执行法官在下发执行通知书后多次与某公司代表沟通,但该公司对法院判决及法律规定熟视无睹,逃避履行赔偿义务。
执行法官赴辖区各个银行进行查控,冻结该公司在上林县某银行的银行账户,并向其明确表示,如果拒不履行法院判决,将把该公司列入失信黑名单。该公司了解到拒执的严重后果后,立即表示愿意与申请人协商。
在法官的主持下,该公司与申请人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该公司以分期付款的方式向申请人支付工亡丧葬补助金、工亡补助金、亲属抚恤金等相关费用。11月27日,该公司第一期赔偿款共计45万余元已经如数转入申请人樊某的账户,剩余的30万元将于限定期限内付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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