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南宁讯(记者/刘莉通讯员/黄建业)近日,南宁市西乡塘区检察院对一起拐卖儿童案提起公诉。本案因涉未成年人,将不予公开审理。
经审查,2019年下半年,被告人陈某某与被告人宁某建立婚外男女朋友关系。宁某怀孕后,陈某某与其均无抚养意愿,共同商议决定交由他人抚养。陈某某在宁某生产前,与韦某某、吴某某夫妇(另案处理)达成协议。2020年7月,宁某产下男婴,宁某与陈某某在收取韦某某夫妇两万余元后,将男婴交给韦某某带走。
2020年11月,宁某再次怀孕。2021年7月,二人以同样方法,在收取伦某某、李某某夫妇(另案处理)的两万余元现金后,将宁某产下的女婴交给伦某某夫妇带走。
以上所得钱款均被二人用于日常开支、偿还赌债、吃喝挥霍。
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陈某某、宁某以非法获利为目的,贩卖两名亲生子女,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拐卖儿童罪追究二人刑事责任。
新闻推荐
本报讯(记者黎兆齐)3月28日,南宁市田长制办公室揭牌仪式在南宁市自然资源局举行,标志着南宁市全面推行田长制成立田长制办公...
南宁新闻,弘扬社会正气。除了新闻,我们还传播幸福和美好!因为热爱所以付出,光阴流水,不变的是南宁市这个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