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国早报记者王世杰
近日,南宁市第十中学上津校区(高中部)在各家长群发了一则名为《关于办理电信电话卡的调查统计》的通知,部分家长认为,学校此举与《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管理工作的通知》的精神相违背,而且还要收取服务费。3月30日该校回应,此项工作只是征求意见,未收取任何费用,不存在暗示家长统一办理电信卡的情况。
家长:
校内禁用手机,没必要办卡
有家长告诉记者,通知是3月27日下午由班主任发送在家长群的。记者看到,通知称该校与中国电信协商,拟在学生宿舍区出入口安装人脸识别测温系统和校园电话亭,并特别用加粗字体标出:学生需办理一张电信电话卡。在资费和功能一项中,服务费208元/年,贫困生120元/年。
通知明确办理原则为自愿,不办理的学生不影响日常学习生活。
部分家长认为,教育部办公厅日前发布通知要求“原则上不得将个人手机带入校园”,而该校居然在家长群发通知让学生们办理电话卡,还要收取服务费,即便办理原则是自愿,学校的做法也不妥。
有家长称,学校男女生宿舍各有一部公用电话,可以满足在校期间学生跟家长的联系。而且大多数学生已经有手机卡,带手机回学校后也要交给老师保管,在校不能用手机,没必要重新办卡。
学校:
只是征求意见,未收取任何费用
30日,该校给记者复函称,学校此举并未违背上述的教育部办公厅通知精神,正是根据该通知中“应通过设立校内公共电话,建立班主任沟通热线,探索使用具备通话功能的电子学生证,或提供其他家长便捷联系学生的途径等措施,解决学生与家长通话需求”的精神,探索搭建家校管理服务平台。
该校称,近期电信公司向该校推荐一套将学生手机卡与公用电话IC卡合二为一的解决方案。学校通过下发调查统计表,就是否启用该方案征求学生和家长意见。目前此项工作只是征求意见,未启用、未收取任何费用。
学校承认,调查统计中“服务费”的提法存在歧义,造成部分家长理解有误,“服务费208元/年,实为电信套餐资费每年的累计费用,电信公司通过电话卡按月收取,学校不收取任何费用”。
学校称,通知已经明确办理原则为自愿,不办理的学生不影响日常学习生活,不存在暗示家长统一办理电信卡的情况。
该校在复函中表示,从目前调查统计情况看,有意向办理电话卡的学生只有少部分,下一步学校会研究如何加强学生手机管理,处理好学生在校期间如何与家长联系的问题,同时向学生和家长做好相关解释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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