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先生交意向金时得到的收据。受访者供图
今报南宁讯(记者王世杰)今年6月,南宁的谢先生交了8万元,准备订购南宁市江南区空港新天地楼盘的一套房子。交钱后,他发现该楼盘没有预售许可证,便要求退款,但开发商只退了两万元。12月14日,开发商方面相关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称,12月底前可以退还剩下的6万元。
谢先生告诉记者,6月2日,在南宁市江南区吴圩镇光明路200号空港新天地楼盘,他交了6万元意向金和2万元团购费,订购了一套77.51平方米的房子。当时,销售人员向他承诺,若不想购买,上述钱款可以退还。
谢先生交钱后,发现该楼盘尚无预售许可证,办不了按揭贷款,也不能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而家里其他地方还等着用钱。于是,他向开发商提出退款。在他多次催促下,8月24日,开发商退还了两万元,称剩下的6万元将于11月20日前退还。
11月20日,谢先生拨打该楼盘售楼部的电话,要求退还剩下的6万元,但没有结果。随后,他向12345政府服务热线投诉,得到的答复是,市场监管部门向该楼盘售楼部核实,开发商表示现在没有钱,如果账上回款,将尽快将钱退给投诉人。
12月14日,记者联系上该楼盘销售经理黄女士。她在电话中对记者说,开发商已经答应在12月底前退还剩下的6万元,随后她以接待客户为由结束了通话。
“他们已经几次说要退钱,就是一再拖延。”对此,谢先生说。
公益律师王飞忠说,开发商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前,不能销售商品房。如果开发商一直不退款,当事人可以到法院起诉开发商,要求退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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