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正
据《南国早报》报道,自治区住建厅日前公布的2020年第二次全区建筑市场暨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层级监督检查情况显示,部分在建项目未批先建,一些建设、施工单位涉嫌违法分包、转包,有的项目监理企业弄虚作假,等等。
还记得今年9月,在南宁市住建系统“质量月”活动启动仪式上,该市住建局有关负责人如此痛斥:“市民花尽积蓄买的房子,不是这里漏水就是那里开裂,不得不到处投诉,作为建设者,这是耻辱!”
建筑行业内存在的问题确实不少,其中住宅质量对人们生活影响巨大。正因如此,广大群众才由衷希望建设者“知耻”,从源头杜绝质量问题的产生。而对那些漠视法律法规、不讲职业道德的建设者,自然需要职能部门予以铁腕治理——不管你是否“知耻”,都要强制让你不能跨越雷池。
今年,住建厅组织开展了两次全区建筑市场暨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层级监督检查。第一次抽查22个县份的72个在建工程,发出隐患整改建议书36份、停工整改建议书36份。第二次抽检22个县份的在建工程78个,发出隐患整改建议书39份、停工整改建议书38份。两次抽查,隐患整改率和停工整改率均为50%左右。
这里存在一个值得追问之处,即住建厅组织开展的检查发现了诸多问题,这些“问题工程”所在地的职能部门,具有地利之便,负有管理之责,又先行发现、处理了多少建筑工程质量问题呢?这值得深思。要知道,住建厅在公布今年第一次检查情况时,就曾毫不客气地说:“各地在监管部门履职……等方面不同程度存在一些问题,亟须引起各地重视”。
不是说相关地方职能部门没干事、少干事,或许他们也做了大量工作、采取了许多行动,但问题在于,建筑工程隐患整改率和停工整改率均为50%左右,市民买的房子“不是这里漏水就是那里开裂”,足以说明相关治理成效,与工作职责的要求、广大群众的期待,存在较大距离。
关于今年第二次检查情况的通报中,“在钢筋、混凝土、砌体和防水工程施工过程中,出现安装不正确、混凝土露筋、未做防水加强处理等问题;项目的关键岗位人员不到岗履职情况仍然突出”之类的表述赫然在目。这些情况,只要地方监管部门勤于跑腿,恐怕是不难发现的。再退一步而言,假设地方监管部门已在日夜奔忙,但却依然无法避免不“知耻”建设者我行我素,难以降低隐患率,那么,是不是方法不对头导致效率太低下呢?
对老百姓而言,每一个建筑工程都应是放心工程;对于监管者而言,每一个建筑工程都该是民心工程。要让工程放心、要得民众之心,离不开监管上的用心。而用心,不是“有这份心”就够了,还包括积极主动跟上形势、提高能力,克服“本领恐慌”,最终从想干事,到能干事,再到干成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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