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韦薇 通讯员韦明望)只要交了竞标费用,就能“抢”到闹市中的旺铺……根本没有途径能“抢”到旺铺的吴某某这么一说,韦女士就相信了,还为此支付了数万元钱。结果,韦女士发现受骗立即报警。
2019年6月,在兴宁区民生路步行街某服装店上班的韦女士结识了一名男子,该男子自称姓吴,在“三街两巷”一带上班。在微信聊天的过程中,吴某某提到街口位置一间铺面打算对外出租,他认识人可以办下来。吴某某说,这个铺面很多人想租,需要先交竞标费用。竞标费用越大,越容易取得优先资格。韦女士信以为真,向吴某某交付了2万余元。
同年7月初,吴某某开始以铺面要改监控和电线线路等借口,要求韦女士交钱。到了8月份,已经交付了数万元的韦女士突然发现,吴某某声称能租下的铺面已经有人在开门经营。韦女士给吴某某打电话、发微信,均不能联系上对方。这时韦女士才恍然大悟,匆忙报警。
原来,吴某某并不认识什么熟人,前后的说词完全就是为了骗取被害人财物。为此,他还专门伪造了一张工作证经常挂在身上,让韦女士对其深信不疑。
案件经过侦查,移送到兴宁区人民检察院,该院以涉嫌诈骗罪对吴某某提起公诉。近日,法院一审以诈骗罪,判处吴某某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二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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