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报南宁讯(记者卢荻通讯员李玟劼)在南宁经商的男子陈某沉迷网络赌博,为了筹措赌资,他以投资“代还信用卡”项目为由,诈骗一女子近30万元。近日,南宁市兴宁区法院以该男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10个月,并处罚金两万元。
男子陈某在南宁从事刷卡机销售业务。2019年底,陈某因迷上网络赌博输光钱财,为了筹集赌资回本,他萌生诈骗他人钱财的想法。
同年12月27日,陈某通过朋友介绍认识杨女士,谎称他帮人做“代还信用卡”的项目很赚钱,投入资金1万元每5小时可获得300元的利润。杨陆续投入一些钱。刚开始,陈某均能向她转回相应的本金及“利润”。
去年12月30日、今年1月,杨先后向陈某转账14.5万元、12.5万元,前后共获1万多元的“利润”。今年1月2日,陈某又谎称投资利润提高了,杨信以为真,又转了4万元,但之后再也拿不到“利润”。杨多次向陈某催还款无果后,才知道被骗。
1月8日,陈某被送到公安机关处理。经查,陈某,现年28岁,贵州人。据其交代,从杨女士处骗来的近30万元,已全部赌光。
今年4月14日,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检察院以诈骗罪对陈某提起公诉。近日,兴宁区人民法院作出以上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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