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梯广告费是小区公共收益的重要来源。 南宁市瀚林山水源小区物管公示的公共收益收支,引来业主质疑。
“关注小区公共收益都去哪了”·互动篇
南国早报记者王世杰程浩楠文/图
南宁一些小区物管从未公布公共收益项目,一些公布的也比较笼统,引来业主质疑……9月21日,南国早报关于小区公共收益问题的报道刊发后引发关注,不少小区业主认为公共收益必须公开透明,不能遮遮掩掩。对于业主所说的公共收益未公示或者公示后出现的一些问题,部分小区物管作了解释与说明。
1网友
小区公共收益不能成谜团
9月21日,在南国早报“关注小区公共收益”微信群,不少网友对这一问题发表看法。
网友“万法归一”说:“如果前期物业合同约定公共收益可用于弥补物业经费不足,是不是公共收益就归物管支配了?我们小区与物管还未续签合同,暂时按之前的合同履行。每次问物管关于公共收益的问题,他们都回复说,这部分钱合同约定可用于弥补物业管理经费不足,业主也没办法。”
网友“君君”也表示,关注公共收益的事情上了报纸,物管才会公布公共收益。但是,物管公布出来的也只不过是凤毛麟角,他们还说自己垫进去一部分资金,业主倒欠物管几百万元的费用。“我们小区业主入住三年,共有公共收益15.8万元,物管称垫付各种维修费用总计达197万元,现在全体业主倒成老赖了。”
网友“小赵”说:“关注公共收益,还要看业主购房时签的各种合同附件,其中有对小区公共区域收益的规定。开发商的标准合同无一例外,都是公共区域收益归物管,用于弥补物业管理费用的不足。如果要物管列明细,不出意料的话,可能每年都是负收益。”
网友“绿洲”说,如果相关部门不严格监管,其实物管公不公布都一样。“绿洲”住的小区物管此前半年公示一次公共收益,小区业委会成立后,让物管移交公共收益,物管称“之前的(公共收益)没有了,9月1日之后的才归业委会”。可是前几天,小区有部电梯要更换零件,物管又同意用9月以前的公共收益来修,那不是打脸吗?业主又能怎么办?
2物管
没公布公共收益或是“误会”
9月21日,除了不少业主加入微信群发表看法外,还有不少业主或物管打来电话表达自己的观点。
明秀路一小区的业主来电称,物管入驻小区20多年了,未主动向广大业主公示过相关收支账目,直到今年7月初,在业主的强烈要求下,物管才公示了2019年的收支账目。
该小区物管回应,目前的收入仅限于物业服务费和停车费两项,每年均按照《物业管理条例》的要求对收支费用进行公示,可能是此前没把公共收益单列出来,让一些业主产生了误会,误以为公共收益没有进行公示。
南宁市民族大道一小区业主称,他们小区业主自从入住以来,物管从未对小区公共收益进行公示。对此,该小区物管经理称,小区2008年建成交付,目前有3695户约一万多人。物管公司属于小区前期物业,他自己是今年春节以后才来到该小区工作的,对于之前没有公开公共收益的原因不清楚。“究竟是一直没有公开,还是公开不到位,还要查档案。”
3建议
业主和物管应多沟通多了解
不少小区业主称,业主要求物管公布公共收益明细,往往遭到拒绝,甚至有物管发话称业主个人不能查看明细,除非走法律程序由法院调查,或向纪委反映。
对此,一些小区物管表示,不少小区由于技术条件限制或发布渠道有限,目前还做不到多渠道公布小区公共收益情况,只能采取传统的方式,打印出来贴到小区公示栏,这可能使得有些业主没能及时看到。如果有业主对公布的数据有疑问,可以到物管办公室进行咨询。
另一名物管工作人员介绍,按照行业惯例,小区公共收益每半年或一年公布一次。公开方式是按照“收入、支出、余额”的行业模式,但因小区不同,管理有别,再加上限于篇幅,可能做不到每一笔公共收益明细都公之于众。
一名不愿透露姓名的小区物管相关负责人说,他们小区公共收益每年都会公示。但是,即使账目做得再清楚,总有业主提出这样或那样的疑问,物管工作人员不得不一一去解释,增加了许多工作量。所以公共收益还是低调公开为好,免得惹事。
一些物管负责人认为,造成物管和小区业主之间矛盾的主要原因是双方缺乏沟通了解。少数业主未能客观理性了解有关问题,而是按自己的标准去判断权益是否受到侵害,这样会加深矛盾,造成相互间的不信任。不少小区物管在和业主沟通方面也存在不足,有些不能做到及时公开相关信息,造成业主误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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