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
南国早报南宁讯(记者刘冬莲)9月4日,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醒,有关失业人员需在12月31日前申领才能获得失业补助金,每人共计最高可获得1200元。
根据我区政策,2020年3月至12月期间,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或参加失业保险但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申领失业补助金。该补助金从申请之月起按月发放,发放补贴的时间最长不超过6个月。
在南宁市,该失业补助金标准为:参加失业保险5年以下的,每月发放100元;参加失业保险5年以上(含5年)的,每月发放200元。据此,该失业补助金每人最高共计可领1200元。
南宁市社保局养老和失业保险待遇副科长张宇峰表示,失业保险金和失业补助金是对失业人员的“双重兜底”。阶段性发放失业补助金的政策落地南宁已近两个月,截至9月4日,全市共核发失业补助金2109.4万元。
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通过手机上下载注册南宁智慧人社App,找到“失业待遇-失业补助金申请”栏目,“刷脸”就能申领。
需要注意的是,2020年7月9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前申请失业补助金并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如果在2020年3月至6月期间符合领取失业补助金条件的,还可获一次性补发其在2020年3月至6月期间对应可享受月份的失业补助金和价格临时补贴。临时价格补贴发放月份及发放标准,由发展改革部门决定并公布。
2020年5月南宁市领取失业补助金人员的价格补贴为130元/人·月。如3~6月未失业的失业人员,从申领之月起发放失业补助,不再追溯补发。有关失业人员需及时申请,有望获得更长时间的失业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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