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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作”或可失误,纠正必须正确

来源:广西日报 2020-07-31 06:35   https://www.yybnet.net/

致远

据《南国早报》报道,近日,南宁市江南区一商业街的叶女士举报相邻铺面盗用公共用水。该商铺业主李先生解释是误接水管,并发来律师函称叶女士及相关联名举报人在业主群发表了不当言论,要求他们赔礼道歉和赔偿精神损失,并表示将向法院起诉追究其法律责任。

人非圣贤,孰能无过。由于认知和能力的局限,每个人都有可能犯错误,但“过而能改,善莫大焉”,在发现错误之后及时改正,并承担后果,做出补救,这才是一种正确的态度。

李先生商铺私接公共水管,这是事实。关于私接的原因,李先生说是装修工人“操作失误”,而叶女士等人则认为李先生是“故意盗用”。因此叶女士等人在业主群内多次发布信息,直指李先生“构成偷盗事实”,还将他的私人照片发到群内。李先生认为,此举损害了自己的名誉权,因而给叶女士发来律师函。

站在第三方的立场上,或许不少人都会做出这样的判断:一个人“偷水被抓还百般抵赖”,一群人“仗义执言却被告了”。而无法容忍公共资源被盗用,这也正是叶女士等人理直气壮指责对方的底气所在。

面对不道德甚至违法行为,人们出于天然的正义感对其进行批评或揭露,这本身是没有问题的。然而,在法律框架下,任何行为都不能因为良好的愿望而任意为之,一旦突破界限,就失去了正当性。比如看到小偷行窃,正确的处理方式是扭送公安机关,抓住暴打一顿就是违法行为。

李先生解释称,“误接”水管的原因是装修时自己没有到现场监工,此事乃装修工人操作失误,并且拿出了装修工人出具的证明。他还表示在发现该情况后,已停用水管并愿意补交相应水费。李先生的说法,有一定的合理逻辑,至于真实情况究竟是误接还是盗窃,这需要相关部门调查。而在事实尚未清楚的情况下,叶女士等人在业主群里曝出李先生私人照片等做法,是不够妥当的。

法律是社会公平和秩序的基石,建设法治社会,必须要增强法律意识。当前,法治理念逐渐深入人心,依法行事越来越成为人们的普遍共识。无论是个人还是集体,都应当在法律的规范下行事,即使出于“好意”,也不能以主观判断代替法律判断,否则就有可能走向良好愿望的反面。

李先生对于自己的“操作失误”,已经以行动表达了承担后果、积极纠错的态度。但愿更多人能像他那样,能意识到自己的“操作失误”,回归法律轨道,依照规范行事,毕竟“过而能改,善莫大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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