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开庭审理,通过远程视频庭审系统与南宁市第一看守所两个远程视频庭审室、该院四号远程庭审现场、一号法庭旁听现场连线?本报记者郑芳摄
本报讯(记者郑芳通讯员班梦霞)6月21日,西乡塘区法院刑事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游某某等25人涉嫌组织卖淫,协助组织卖淫,开设赌场,聚众斗殴,故意伤害,寻衅滋事,故意毁坏财物,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窝藏等罪一案,为确保被告人权益,该院通知司法行政机关为未委托辩护人的12名被告人指定辩护,实现该案律师全覆盖。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该院此次公开开庭,通过远程视频庭审系统,连线南宁市第一看守所两个远程视频庭审室、该院四号远程庭审现场、一号法庭旁听现场进行。
公诉机关指控:2015年起,被告人游某某等人为谋取非法经济利益,在南宁市西乡塘区友爱路大树脚一带租赁村民房屋组织卖淫,在南宁市西乡塘区秀灵村、万秀村、秀厢村等城中村的便利店、麻将馆以摆放赌博机的方式开设赌场,游某某招募秦某、符某等人为卖淫点及赌场望风、看场,逐渐形成以游某某为首,以被告人庞某某、秦某、符某等人为成员,以长期非法敛财为主要目的的恶势力团伙。在组织卖淫、开设赌场过程中,该恶势力团伙成员经常纠集在一起,有组织地以暴力、威胁手段实施故意伤害、聚众斗殴、寻衅滋事、故意毁坏财物等违法犯罪活动,以维护团伙的非法利益、打击竞争对手、确立强势地位、谋取非法经济利益。该团伙长期以来为非作歹,欺压百姓,造成重伤二级一人、轻伤二级一人、轻微伤一人,多名被害人遭受经济损失,严重败坏社会风气、损害了当地的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游某某等25名被告人的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组织卖淫罪,协助组织卖淫罪,开设赌场罪,聚众斗殴罪,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故意毁坏财物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窝藏罪,分别追究25名被告人的刑事责任。
因本案涉案人数、犯罪事实多,案情疑难、复杂,预计庭审将持续3天。目前,该案正在有序审理,将择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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