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员将火扑灭。消防供图
南国早报南宁讯(记者颜强通讯员崔小龙)6月13日下午,南宁市东葛路一在建工地一楼浓烟滚滚,火很快被赶来的消防人员扑灭。经调查,该起火灾是由工人杨某操作失误引发,根据相关法律,警方依法对杨某作出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
13日下午2时19分,南宁市消防救援支队接到报警称,东葛路一在建工地一楼着火。接警后,支队立即调派两个灭火编队10名消防员赶往现场将大火扑灭。此次火灾造成1楼露天平台堆放的挤塑板及周围的防护网被烧毁,过火面积约10平方米,无人员伤亡。
通过现场勘查,发现此次火灾是工人杨某操作失误所致。当时,杨某在建筑工地1号楼5层使用手磨机和电焊机切割棚架管,火星溅到防护网和1楼露天平台上的挤塑板引发火灾。他未持有相关证照,作业前也没有进行动火作业登记。
杨某对自己过失引发火灾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相关规定,南宁市长堽派出所依法对杨某作出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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