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国早报记者蒋晓梅
4月29日下午,南宁市发布《南宁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明确了适龄儿童少年入读小学、初中的时间节点和注意事项。今年,小学和初中新生报名时间为7月11日、7月12日。如因疫情防控需要调整招生时间,有关安排将另行通知。
15月底前
对小学新生进行生源摸底
按照规定,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2014年8月31日前出生),需要就读小学。5月底前,各城区、开发区教育局结合辖区内新生生源摸底调查情况和各小学招生计划制定本城区、开发区招生方案和招生简章。目前,兴宁区已开始进行摸底调查,家长需要通过“爱南宁”App,进行摸底填表。
27月下旬
各小学将发放入学通知书
6月1日~6日,各城区、开发区教育局将分别向社会公布辖区内各小学招生地段划分情况,并由各学校公布城区、开发区教育局统一制定的招生简章。7月11日、12日(星期六、星期日)两天为全市小学一年级新生报名时间,新生家长可到家庭住址所属小学或各城区、开发区教育局指定的地点报名。7月下旬,各小学将核准后的新生名单张榜公布,并发放小学入学通知书。
36月下旬
民办初中将电脑随机录取
5月15日前,各小学将召开小学毕业生家长会,指导家长填报初中入学信息。5月18日~6月19日,各小学填报小学毕业生信息。其中,6月15日~19日,小学阶段在南宁市外就读、初中需回到南宁市市区就读的小学毕业生以及户籍新迁入市区的小学毕业生,其家长持有关证明材料就近到有关城区教育局办理信息登记手续。
6月下旬,民办初中进行电脑随机录取。7月11日、12日,公办初中统一报名。7月18日、19日,各初中发放初中入学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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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所需材料
(一)本市户籍适龄儿童
1.户口簿(如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与适龄儿童不在同一户口簿的,则需提供各自户口簿)。
2.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房产登记信息材料(《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或购房合同等)。
(二)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1.户口簿(如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与适龄儿童不在同一户口簿的,则需提供各自户口簿)。
2.父母双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本市市区的《居住证》。
3.合法稳定住所材料(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本市市区内的《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购房合同、房屋租赁合同等4项材料中的任何一项)。
4.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在本市市区合法稳定就业材料(国家规定的劳动合同、纳税凭证、营业执照等3项材料中的任何一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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