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国早报南宁讯(记者王斯通讯员李晓丹)因资金周转困难,韦某通过微信向朋友苏某借款10万元,后来拒不偿还。可是没有借条,苏某的钱能追回来吗?近日,南宁市江南区法院经开区法庭审结了这样一起借贷纠纷,通过两人的微信聊天记录和转账凭证,法院判决韦某归还苏某10万元并支付相应利息。
苏某与韦某是多年好友,2018年7月,韦某通过微信向苏某借款10万元,并承诺3个月归还。苏某出于信任,向韦某转账10万元。借款时因双方身在异地不便出具欠条,之后苏某碍于情面,也不好意思追要欠条。
3个月后,苏某开始催促韦某还款,但韦某却以多种理由拒不还款。万般无奈下,苏某将韦某告上江南区法院经开区法庭。苏某向法庭提交了两人的完整聊天记录及转账凭证,韦某未到庭,也未提交任何证据。
法院审理认为,韦某虽未向苏某出具相应欠条,但苏某实际通过银行转账向韦某给付借款10万元,结合苏某提交的聊天记录,已形成证据链,能相互印证双方的借贷关系已实际发生的事实,因此韦某应承担还款责任。
日常生活中,大家都会通过微信聊天交流,但微信平台上的信息,作为电子证据效力如何?法官提醒,微信聊天记录作为证据需满足两个条件:一是能够证明微信使用人是双方当事人;二是微信聊天记录的完整性。微信聊天记录等应及时进行保存,可以通过截屏保存后打印,或要求软件服务商提取信息后进行公证。因此,对大额借贷等,最好还是打借条更稳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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