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管贴出的《温馨提示》。 今报记者 赵敏 摄
今报记者赵敏实习生赵琪琳
南宁市骋望郡玺小区的物管公司要求业主交清5~10月的物业服务费,而业主称该公司今年10月才进场,且未与业主签订合同,因此拒绝交费。因该小区未装一户一表,由物管公司代收水费,为逼业主交费,物管公司祭出“只准业主每次充10元水费,间隔三天才能再充”的招式。
目前,有关部门正在协调处理此事。
业主:
现物管未签合同
收物业费不合理
11月6日下午,业主代表黄先生称,他们是该小区一期的业主,买房时曾跟开发商签了合同,约定前期物管为广西印象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印象物业),但在手机APP上交纳物业费时却发现,交费账户为开发商旗下的三琦物业。
小区去年11月交房至今,仍未安装一户一表,水费均由三琦物业代收。今年10月初,业主发现物管公司变成了恒祥物业,但印象、三琦、恒祥三个物管的工作人员是同一班人。恒祥物业要求业主交清今年5~10月的物业费,业主们认为恒祥物业未与业主签订合同,并且10月才进驻,觉得收费不合理,便拒绝交费。为了逼迫业主交费,恒祥物业从11月3日起,只准业主每次充10元水费,间隔三天才能再充。
业主夏女士称,她刚入住,家里有大量的衣服和被子要洗,需要大量用水,她拿卡到物管公司想充100元,工作人员称一次只能充10元,间隔三天才能再充。业主韦先生称,充10元水费,用水量大的话只能坚持一天半。
物管:
出于人道方面考虑
欠费户只能充10元
记者来到该小区的物业管理服务中心,一女子指着贴在前台上的一张《温馨提示》称,公司规定业主只能充10元水费。
《温馨提示》上写着,小区各类公共设施设备用电以及所有户内户外用水,均为物管公司垫支提供的公共服务,物业公司每天都要付出大量成本。现出于人道方面考虑,对拒交各类物业费用的欠费户,用水充值时只能充值10元/次,且间隔三天才能二次充值。
对于业主质疑物业没有资格服务该小区的问题,该女子拿出一张骋望郡玺小区前期物业招标项目中标消息复印件称,物管公司进驻合乎法规。记者看见,该中标消息称,9月12日上午9时30分,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广西分公司举行骋望郡玺小区前期物业招标项目开标和评标,经过评委会的评审,确定恒祥物业为中标单位。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为招标代理机构。
部门:
物管的做法违规
目前仍在处理中
8日,绿城水务有关人员向记者表示,恒祥物业只准业主充10元水费的做法肯定是违规的,但经调查,这是小区总水表后发生的事,不在绿城水务的服务范围。
记者了解到,针对骋望郡玺小区物业公司变更等问题,今年6月5日,南宁市江南区住建局、江南街道办、凤凰社区等多部门召集小区业主代表和各物管公司召开了协调会,最后达成一致意见,由印象物业依据合同约定,入住小区提供物业服务。关于该小区物管公司只准业主一次充10元水费的问题,江南街道办、凤凰社区等部门称已接到业主反映的情况,目前仍在调解处理中。
南宁一家律师事务所的吴律师分析,业主和物管公司是平等的民事主体,双方均应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任何一方违反,都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业主如果执意不交物业费,物业公司只能通过诉讼主张权益.。无权影响业主的用水与用电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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