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1日,青秀区查处的涉传人员集中接受教育。
南国早报记者卢荻文/图
10月31日凌晨,南宁市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烈焰十五号”集中打击和清查整治传销专项行动。记者了解到,今年7月以来,南宁市城管综合执法局组织在全市全面开展涉传出租屋执法工作,截至10月21日,已查处35起未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的行为。
打击:查获传销人员150人,其中刑拘3人
当天凌晨,南宁市青秀区、良庆区等城区打传办分别组织公安机关、市场监管、打击传销专业队、街道办等部门工作人员1375人,分成92个行动组,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打击整治行动。
在当天行动中,截至中午12时,行动一共查获传销人员150人,其中刑事拘留3人,清查出租屋331间,现场贴封条查封涉案出租屋9间,查扣电脑、手机、银行卡、笔记本、传销资料等涉案物品一批。
查处:
未登记备案,已有35名房东被处罚
在采访中,记者了解到,为了从源头上治理传销问题,今年以来,南宁市公安、市场监管、住建、城管等多部门联合对房屋租赁管理方面出台一系列措施。今年7月以来,南宁市城管综合执法局组织在全市全面开展涉传出租屋执法工作,对将房屋出租给传销人员从事传销活动,且未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的房东进行严厉处罚。
近日,青秀区城管监察大队执法人员在开展工作时,发现在仙葫开发区蓉茉大道68号润园·尚都小区的一出租房里有涉传人员居住。经执法人员调查,发现房东刘某并未按规定办理房屋租赁登记。鉴于房东刘某的违法行为已持续时间达3个月以上,执法人员依据相关规定,对刘某处以行政处罚1000元。
据介绍,截至10月21日,执法人员已对未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的行为立案35起,查处35起,处罚金额2.9万元。
提醒:
个人逾期不登记要处罚1000元
据南宁市房屋产权交易中心副主任黄辉满向记者介绍,今年7月,南宁市住建局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工作下放到城区(开发区),各个城区(开发区)均有登记备案点。同时,租赁双方在材料齐全的情况下,也可通过网上办理租赁备案证明。
同时,南宁市住建局对租赁服务监管平台系统功能进行升级,与南宁市打击传销信息管理系统实时进行数据共享比对,在租赁服务监管平台上实现自动甄别涉嫌传销人员信息的新功能。对涉嫌传销的承租人,系统自动发出提示,一律不予登记审核备案。
截至目前,南宁市打击传销信息管理系统与租赁服务监管平台系统数据共享预警功能已对388名涉嫌传销人员在租房、购房相关审核环节进行预警拦截。
据介绍,目前,南宁市尚有不少市民未及时进行房屋登记备案,就此也提醒广大市民,在签订房屋租赁合同30日内,应及时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对个人逾期不登记备案的,可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单位逾期不改正的,处以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话你知
如何在网上办理
租赁登记备案
1.通过手机端进入“南宁市住房租赁服务监管平台”;
2.通过电脑端进入“南宁市住房租赁服务监管平台”。
新闻推荐
本报南宁讯今年以来,南宁市西乡塘区强化责任担当,不断推进政治巡察细化深化具体化,以问题为导向,突出基层党组织、惠民工程项...
南宁新闻,故乡情,家乡事!不思量,自难忘,梦里不知身是客,魂牵梦萦故乡情。南宁,是陪我们行走一生的行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