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据《南宁晚报》,近日,南宁市一市民因实名举报医保定点医疗机构欺诈骗取医保基金行为,获南宁市医疗保障局给予4.4万元奖励金。这是南宁市欺诈骗取医疗基金行为举报奖励有关规定实施以来的首例骗保举报奖励。
据悉,为鼓励举报、打击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切实保证医疗保障基金安全,自治区医保局、财政厅出台《广西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举报奖励暂行办法实施细则(试行)》,南宁市医保局也及时制定印发《南宁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转发〈广西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举报奖励暂行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对南宁市欺诈骗保举报奖励的决定、标准、审批、发放程序等实施的具体问题进行了明确。
与此同时,南宁市通过开展集中宣传月活动,扎实地将打击欺诈骗保宣传活动进街道、进社区、进村、进医院、进药店、进经办窗口,极大提高参保人、定点医疗机构从业人员对医保基金监管相关法律政策的认知度。今年以来,市医保局自行受理或接转办理举报投诉线索28件(次),已办结24件(次),并对经检查存在违规违约行为的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进行了协议处理。其中,根据个人实名举报提供的线索查处了两家市辖县民营医疗机构的违规违约行为,并按规定给予举报人上述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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