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国早报李燕整理
房产抵押给银行,不妨碍赠与儿子
黄先生问:我购买了一套按揭房,总房款是138万元,现在还欠有银行贷款68万元,该房也抵押给了银行。现在我想把这套房赠与我的儿子,请问房产被抵押后,该赠与行为是否有效?是否应经过银行的同意?
林剑律师解答: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司法解释,抵押物依法被继承或赠与的,抵押权不受影响。该规定表明,已抵押的物权并不成为继承或赠与的阻碍,即继承、赠与行为有效。当然,如债权人的权利得不到实现,债权人仍对抵押物享有优先受偿权。因此,即便房屋存在担保抵押,并不影响赠与行为的效力,且不需要经过抵押权人的同意。
房子被转租一年多,房东要解约不合法
霍先生问:去年3月,某公司承租黎某的房屋用来办公,每年租金10万元,每年6月底之前支付上半年租金,12月底之前支付下半年租金,租期20年。同年5月17日,该公司将房屋转租给我,租期15年,除了每年租金13万元与该公司向出租人黎某支付的租金的数额有差异外,其他约定内容不变。今年7月20日,黎某以公司转租没有经过他的同意为由,提出解除与某公司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请问黎某的要求合法吗?
麦鹰雄律师解答:你与该公司在去年5月17日签订房屋转租合同,但直到今年7月20日,黎某才对房屋转租合同提出异议,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之规定,出租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承租人转租,但在6个月内未提出异议,其以承租人未经同意为由请求解除合同或者认定转租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时效抗辩期。因此,黎某的要求不合法。
不知情买到瑕疵房,可要求对方撤销合同
李女士问:我在南宁市江南区淡村市场附近买了一套二手房,搬进去不久,听邻居说以前有人在这套房自杀过,我觉得“凶宅”不吉利想退,但是卖家不肯退,我该怎么办?
丘新颖律师解答:“凶宅”并非是法律概念,是一种传统习俗认知,一般是指房屋本体结构内发生过自杀、他杀、意外致死等非自然原因死亡事件的住宅。该种住宅虽然在客观上并不影响房屋的实际使用功能,但会严重影响购房人的主观心理,故此类房屋信息,属于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项。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遵守诚实信用原则。因此,在房屋买卖过程中,出卖人应当将上述相应信息真实、及时的向买受人披露;若不主动披露,则可能构成法律意义上的“不作为方式”的欺诈,双方合同应当予以撤销,出卖人还需根据其过错情形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因此,若买到了“凶宅”,买受人可诉至法院要求撤销双方的房屋买卖合同,并可要求出卖人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9月30日(周一)值班律师
上午麦鹰雄律师广西中善律师事务所擅长刑事,房屋买卖或租赁、交通事故、离婚、房屋过户登记程序、集体征地补偿、遗产继承、劳动合同、工伤认定程序等纠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联系电话:15177820628
下午刘艳军律师北京市金开(南宁)律师事务所擅长处理合同纠纷、房地产及建设工程纠纷、民事相关,刑事案件。联系电话:13123410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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