良庆区纪检监察干部向村镇市场经营者发放扫黑除恶知识宣传袋。
2018年12月27日,南宁市良庆区人民法院对良庆区那马镇苏斌成等16名被告人作出一审宣判,首犯苏斌成因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抢劫罪、非法制造枪支罪、聚众斗殴罪,以及组织、强迫卖淫罪,强奸罪,开设赌场罪等11项罪名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四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余被告人被判处一年至十八年六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至此,这宗被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自治区人民检察院、自治区公安厅列为2018年广西首批督办涉嫌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的首案尘埃落定。
案子判了,但案件背后的现象令人深思:为什么这16人能横行乡里数月之久,涉及的罪名竟有11项之多?良庆区纪委监委在案件的查办过程中同步跟踪,及时分析研判,2019年初向那马镇党委、政府发出了今年第一号《监察建议书》,就当地基层组织建设、综治管理、法制宣传等问题提出了监察建议。良庆区纪委监委抽调骨干力量,深挖彻查“黑后台”“保护伞”,对履职不力的责任人严肃追究责任。
协同作战形成同频共振
良庆区纪检监察机关主动强化与政法机关的信息沟通和日常工作协调,建立健全各项协作配合机制,增强工作合力,确保扫黑除恶拔“伞”同频共振。多次召集城区政法委、法院、检察院及市公安局良庆分局等单位集中研究,加大对各部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监督检查力度,坚持“一案三查”,围绕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坐大成势的过程和原因这条主线,紧盯因不敢管、不愿管、不会管等造成黑恶势力坐大成势,以及工作中不担当、不作为、责任落实不力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挺纪在前、严惩不贷。
由班子成员带队进行监督检查,对“零”线索移送的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压实城区相关职能部门及各镇、街道责任,推动责任层层落实到位。把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作为监督执纪问责的重中之重,安排精干力量,严查快处。上半年,共组织城区公安、检察院、法院召开工作联席会和例会6次,接收公安机关移送问题线索7条,检察院移送问题线索15条,法院移送问题线索1条,城区扫黑办公室移送问题线索12条,定期反馈工作进展情况。按照市委领导指示批示精神,立即成立调查组,牵头组织城区各有关部门,迅速对反映良庆区良庆镇渌尧村韦某涉嫌涉黑涉恶和违纪违法的9个问题开展调查,仅用2天时间就将问题线索核查完毕,并报告市扫黑办。
警示教育做到警钟长鸣
充分发挥案件警示震慑作用,启动了面向基层党员干部的“以案示纪、以案明纪”警示教育活动,运用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深入剖析违纪违法轨迹、成因,切实做到警钟长鸣。城区纪委监委对那马镇涉黑案件的问责情况进行了通报,并转发上级部门关于涉黑涉恶腐败和充当“保护伞”问题的典型案例通报到城区各单位,让党员领导干部从案例中汲取经验教训,引以为戒。
城区政法委组织各相关单位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应知应会知识测试,进一步增强干部职工和群众的法律意识。那马镇党委、政府对照《监察建议书》认真进行了逐项整改,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进一步提高。
落实责任巩固斗争成果
良庆区印发《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实施方案》,成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执纪问责工作领导小组,多次召开城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动员会、联席会、推进会,对重点问题线索、典型案件进行集中研判,强力部署推进工作。
在专项斗争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中共核查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42条,立案5件,结案3件,给予党纪处分3人,诫勉谈话2人,约谈4人。起底排查了良庆区苏某成团伙涉黑案、良庆区刘某等恶势力抢劫犯罪集团案、良庆区黄某练涉恶团伙案。
不断加大深挖彻查力度,主动回应群众呼声,动真碰硬,严肃问责苏某成涉黑案背后履职不力问题9人,并针对该案背后存在的“保护伞”问题线索进行再梳理、再调查。
强化宣传营造浓厚氛围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深入开展,需要人民群众的大力支持、积极参与、共同努力。
进一步扩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覆盖面,在交通要道路口、街道集市等人流密集场所,广泛张贴宣传标语、板报和悬挂横幅,把宣传覆盖到村坡一线,确保家喻户晓。截至目前,城区共张贴、悬挂、设置扫黑除恶监督执纪问责内容宣传标语、横幅549条,宣传栏105块,发放相关宣传资料10000余份。充分用好“信、访、网、电”和“廉洁良庆”微信公众号,把举报方式公布到最基层,深化有奖举报工作,积极发动群众举报,广泛收集问题线索。积极参与全市“专项治理聚民心惩腐打伞扬清风”专题文艺巡演,精心编排相声及歌舞节目,其中相声《两面人》获得广泛好评,取得了良好社会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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