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兴宁区获悉,为了确保贫困群众真正实现脱贫,兴宁区统筹各方优势力量,着力解决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住房安全“三保障”突出问题。
教育:落实资助补贴到位
兴宁区建立健全控辍保学保障体系,由城区教育局牵头,组织各镇全面排查在校学生辍学情况。存在辍学隐患的,安排人员做好思想工作及时劝返,确保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家庭适龄学生应读尽读。当前,城区无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辍学。
同时落实各项教育补贴,按照“应补尽补”的原则,对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全覆盖、无遗漏。截至6月底,今年上半年资助1467名建档立卡贫困学生,共计发放资助款88.28万元,其中兴宁区户籍建档立卡户贫困生476人,共发放28.31万元。
看病:优化就医条件到位
兴宁区因地制宜,着力改善城区、镇两级医疗卫生机构办医条件,推进乡镇卫生院、行政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配备设备、药品,确保贫困群众“有地方看病、看得起病、有医生看病”。
截至今年6月底,城区现有四家乡镇卫生院的业务用房面积基本达标,辖区现有33所卫生室面积均达到标准化要求,并按照“填平补齐”的原则配备乡镇卫生院诊疗设备。
为确保贫困群众“看得起病”,有效避免贫困群众因病返贫的现象发生,兴宁区进一步加快门诊特殊慢性病证的办理进度,做实做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城区通过构建医联体,邀请二级卫生院到各镇卫生院为建档立卡贫困慢性病患者开展诊断并办理门诊特殊慢性病卡316人。
同时,稳步推进“一站式”及时结算及实施“先诊疗后付费”。在县域内定点医疗机构统一安装“一站式”信息系统结算,实行建档立卡贫困患者免收住院押金,住院结算按10%、门诊特殊慢性病按20%自付。经初步测算,1—3月,城区建档立卡人员住院人次76次,住院兜底实际报销比例达90%;门诊特殊慢性病就诊人次134次,门诊特殊慢性病医疗费用实际报销比例达83.19%。
住房:精准推进危改到位
为全面改善贫困群众住房条件,兴宁区把住危房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全部纳入2019年农村危房改造计划。今年3月、4月,由兴宁区住建局牵头,联合民政局、残联、扶贫办等部门,分别组织各镇人民政府、村委和驻村工作队员进村入户,遍访核查统计4类重点对象危房存量45户,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18户。
截至今年6月底,兴宁区对45户4类对象危房进行了改造。目前已开工34户,完工25户。其中,建档立卡户18户,完工11户,低保等其他3类人员27户,开工19户,完工14户。
城区还密切跟踪脱贫户、退出户的住房状况,对脱贫退出后,住房因自然灾害不利因素变成危房的贫困户,持续开展扶持修缮改造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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