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朱新韬通讯员李斐振)近日,南宁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开展“新通告”实施后的又一次交通违法行为集中整治行动,此次重点查处整治旅游大巴车和公路客车未按指定线路通行的违法行为以及其他交通违法行为。记者在现场看到,部分旅游大巴车和公路客车因不按规定线路通行受到了处罚和纠正。
今年5月1日起,新修订的《关于加强南宁市城市道路交通管理的通告》(简称“新通告”)正式实施。其中,“新通告”对建筑垃圾运输车、散装物料运输车、水泥搅拌车、吸污车(含吸粪车、清污车等),以及载货汽车、公路客车、专项作业车、牵引车、挂车(不含旅居式挂车)等实施限制通行管理措施。“新通告”明确规定,以上车辆因特殊情况需要通行的,应当向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领并取得《城市区域通行证明》(以下简称通行证)后,按照指定的时间、线路通行。
另外,“新通告”对本市各客运站班线公路客车进出市区通行路线也进行了规定。如,埌东汽车站,公路客车由三岸互通立交桥进入市区,经民族大道、仙葫大道进站;出站经青林路、仙葫大道、民族大道、三岸互通立交桥离开市区或经青林路、仙葫大道、五合大道离开市区。金桥客运站,公路客车由那安快速路、昆仑大道(由东往西,至金桥客运站)进站;出站经昆仑大道(自金桥客运站始,由西往东)、那安快速路离开市区等。
8月8日上午,在青林青环路口南宁交警九大队执法现场,记者看到,一辆由南宁发往忻城的公路客车在驶出埌东汽车站后,没有按照“新通告”规定线路出城,而是沿青林路向东盟商务区方向行驶,被南宁交警九大队民警拦截,客车司机解释称想绕道出城,但又拿不出通行证。民警在检查了公路客车司机驾驶证和行驶证后,对其处以200元罚款,并告知司机处罚原因是其未取得通行证驾驶机动车在限制、禁止通行的区域、路段通行,违反了《广西道路交通安全条例》和“新通告”管理规定。记者在现场看到,较短的时间内,就有3辆公路客车不按规定线路通行而受到处罚。
8月8日,在大学西路西宁路口,从大学西路西往东方向驶来的一辆银色公路客车被南宁交警八大队民警拦截,经检查,该辆公路客车通行证有效期已经过期了2个多月。民警对司机的交通违法行为处以200元罚款,并进行了“新通告”相关内容的宣传教育,指出客运班车要定期办理通行证并按照指定的时间、路线通行。随后,民警将该车通行证过期的情况向车辆所在企业负责人进行了通报,督促企业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加强企业人、车源头管理,遵守“新通告”管理规定,及时为企业所属班车办理通行证。当天上午,南宁交警八大队共查处公路客车不按规定线路通行违法行为7起。
在整治行动中,民警还登上公路客车,检查是否存在超员、不系安全带等现象,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司乘人员安全驾乘班车意识,确保旅途平安,并对其他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了查处整治。
新闻推荐
■小营员郑慧颖第十四中学期待已久的北京研学生活,在8月5日开启了!踏入中国科学院遥感与数字地球研究所的大门,一种敬畏感让...
南宁新闻,弘扬社会正气。除了新闻,我们还传播幸福和美好!因为热爱所以付出,光阴流水,不变的是南宁市这个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