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搭建的阳光房尚未建成。 南国早报记者 雷小琴摄
南国早报南宁讯(记者雷小琴)一名业主购买了南宁市东葛路荣和中央公园的一处楼中楼后,发现楼顶有漏雨、渗水现象,便在自家的窗户外违规搭建阳光房。没想到刚立起立柱,就被物业公司发现,并报告了南宁市青秀区新竹街道“两违”办。7月5日,新竹街道“两违”办组织人员对这处违法建设进行了拆除。
7月5日上午8时,新竹街道“两违”办工作人员来到现场,位于楼中楼二层客厅落地玻璃窗外正是楼顶部分,楼顶四周还有金属避雷针。业主占用了20平方米的楼顶部分,已经立起了立柱,正准备浇铸混凝土。业主指着窗边渗水处告诉记者,今年花300多万元购买了这套170多平方米的楼中楼,正准备装修时就发现窗边漏雨、渗水较严重,也向物业反映过,但物业也没有来处理。为了防漏雨,就想利用楼顶部分搭个阳光房。
物管公司的楼管廖先生向业主解释,小区交付使用已有10年时间了,根据规定,房屋的楼顶、外立面出现漏雨、渗水超过5年的,使用公共维修基金来维修。之前,小区业委会还没有成立,使用公共维修基金进行维修必须经过本楼栋三分之二的业主同意,比较麻烦。现小区业委会已经成立,业主反映的楼顶漏水问题,物业会向业委会反映,并按规定流程尽快维修。
新竹街道“两违”办负责人督促廖先生尽快办理为业主维修天面的事宜,同时也对业主进行了教育。他说,每一栋楼的设计都是有技术参数的,随意搭建阳光房,就会加重楼体的承重,还容易引发高空坠物事故。业主表示接受教育,并让工人协助“两违”办拆违工人卸下模板,拆除立柱,恢复楼顶的原貌。
新竹街道两违办负责人提醒称,无论是新购买的还是已入住多年的房屋,都不能违法搭建阳光棚、阳光房。对于新增的、正在进行的违法建设,“两违”办都会下发整改通知书,不自行整改的,将依法进行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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