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周珂通讯员孙晓梅文莲
未成年人审判工作维系着千万青少年的健康成长,维系着千万家庭的幸福生活。南宁中院作为全国第二批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庭试点单位,坚持“儿童利益最大化”的司法理念,通过设立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庭(以下简称“未审庭”),专业审理涉及未成年人的各类案件,实现了涉及未成年人案件的综合化。在注重保护涉诉未成年人的同时,也注重保护未成年被害者的利益,为社会和谐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A多维度调查立体评价涉案未成年人
不久前,南宁中院未审庭审理了龚某、赵某、蓝某等十人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抢劫罪、强奸罪、聚众斗殴罪、强迫卖淫罪、开设赌场罪、诈骗罪、非法拘禁罪一案,在案原审被告人均为未成年人,最小的被告人犯罪时还不到15岁。
为了对每名涉案未成年人的一贯表现、成长经历、犯罪成因甚至心理状况进行全面、客观、真实的了解,法官在办案中充分运用社会调查工作机制掌握有关情况,为定罪量刑以及教育感化涉案未成年人奠定坚实基础。
“认定罪名容易,让被告人真诚悔罪改过,扫除潜入甚至根植在他们内心的黑恶力量却并非易事。”主办法官表示,为了深挖他们的犯罪根源,有效地对他们进行教育感化挽救,合议庭法官和法官助理利用休庭期间,分别对10名被告人进行心理辅导,从家庭关系到学习经历,从个人特长到职业理想,从对犯罪的认识到对学校教育、亲情教育、社会管理等方面提出建议,让被告人认真悔过……
据介绍,南宁中院牵头促进该市法、检、公、司联签了《南宁市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社会调查暂行规定》,实行公安侦查先行调查,检察院、法院补充调查,司法局社会矫正审前调查评估,少数案件心理辅导员出具心理评估报告的立体型社会调查工作机制,通过对涉案未成年人的成长经历、犯罪原因和监护教育等情况的全面调查和了解,作出专业分析判断,以此作为审查逮捕和审查起诉的重要参考。
B借社会力量给予青少年特殊保护
“希望你们理性面对自己因触犯法律所承担的后果和责任,及时调整自己的心理,积极改造,争取早日回归社会,做一名守法公民。”在南宁中院的一次案件宣判后,应邀而来的监狱专职心理咨询师对未成年被告人进行了法庭教育。
这次宣判,法官宣布对5名一直被取保候审的未成年被告人以故意伤害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为了探索更有效的心理矫治措施,南宁中院邀请了4名监狱专职心理咨询师参与整个宣判活动,为被告人及其父母提供心理辅导,“从心”挽救未成年被告人。
开庭宣判前,监狱专职心理咨询师组织被告人进行心理咨询和疏导。期间,心理咨询师有针对性地对被告人开展心理疏导,并缓解他们宣判前紧张、焦虑、担忧的情绪。在近一个小时的心理辅导中,心理咨询师成功帮助这些被告人树立起面对现实,承担责任的勇气。
邀请监狱专职心理咨询师参与案件审判中开展的心理辅导,有效缓解未成年被告人紧张恐惧的心理压力,促进庭审更加顺畅,为法院和监狱后续帮教帮扶做好铺垫——这是南宁中院对心理辅导员和合适成年人参与诉讼制度的有效探索之一。据介绍,该院与检察院、司法局社区矫正机关、广西社会心理学会联合在全市推行了新航少年司法心理辅导项目,形成了一个贯穿司法活动全过程,融心理沟通、心理抚慰、心理矫治和心理教育于一体的完整、规范的心理服务维权网络。该项目曾获得全国青少年心理行业创新创业奖。
为了提升未成年人审判法官的综合技能水平,南宁中院基本建立起由具备心理咨询师资质的少审法官与专职心理咨询师相辅相成、针对涉罪未成年人心理矫治的工作架构;与南宁法学会、广西大学教育学院和西乡塘区法院协作,共同实施“心蕾”少年司法科研项目,开展对未成年人罪犯心理评估、心理干预的实践;联合检察院、司法局、团市委,率先在西乡塘区成立了由法、检、公、司、团委参与的少年司法社工站,组建了由具有心理学、教育学、社会学等专业知识的近百名专职社工组成的社工团队。目前,少年司法社工服务站逐渐壮大,已覆盖南宁各主城区,服务对象也从涉案未成年人扩大到不良青少年,成为了社会力量参与司法,关怀和改造不良青少年,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以及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有效平台。
C重教育挽救实现回访帮教网络化
“请为孩子保留学籍,给孩子失足后重新回到学校的机会。”南宁中院未审庭法官韦欣为挽救失足参与抢劫的小飞,多次与学校进行沟通,诚恳地请学校为小飞保留学籍,并为小飞的案件保密。
在法官的帮助下,小飞后来回到学校,通过考试完成了学业,如今顺利找到工作,人生重回正轨。
韦欣在办案中先后挽救了10多名失足少年,而且还多次组织未成年社区服刑人员开展“生命成长”团体心理辅导活动,每年参加回访帮教活动,到监狱看望服刑少年等。
据了解,为促进未成年罪犯悔过自新、回归正途,南宁中院联合心理辅导员、社区矫正部门、未成年管教所,将回访帮教工作与心理辅导机制、社区矫正机制、减刑假释机制、协助安置帮教机制、犯罪记录封存机制等特色工作相对接,建立起“三联合、五对接”联动帮教网络,对未成年服刑人员进行励志教育、职业引导、心理调适,帮助他们认识自我、学会感恩、展望未来,得到了广大未成年服刑人员及家长的一致好评。
南宁中院在未成年人案件审判中,还创造性地在减刑假释案件庭审中增设家长到庭和法庭教育程序,并引入心理辅导机制,对未成年罪犯进行励志教育、进入社会的职业引导、心理调适和亲情教育;首创对假释罪犯设定禁止事项,即为协助当地社区矫正部门更好地对假释罪犯开展监管,并确保假释罪犯顺利度过假释考验期,参考对判处管制、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宣告禁止令的方式,针对罪犯的特点,创造性地为罪犯设定禁止事项,通过设置高压线的方式最大限度地减少其重新犯罪的可能性。
南宁中院未审庭先后被评为全国法院少年法庭工作先进集体、自治区妇女儿童维权岗、自治区青少年维权岗、广西三八红旗集体等;该庭法官被评为“广西首届最美青年卫士”“2014-2016年度广西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先进工作者”以及全区法院优秀法官等。
2016年至2018年,南宁中院共审理刑、民、减刑假释等各类涉未成年人案件2087件,刑事涉案未成年人社会调查率、法庭教育率、心理辅导覆盖率均达到100%
南宁市未成年罪犯占全部罪犯比率呈现稳步下降趋势:
从2015年的6.29%下降至2017年的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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