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国早报南宁讯(记者徐庆成)去年9月份,从玉林来南宁买房的梁先生把10万元交到房产中介处,委托中介办理购买一套二手房事宜。卖房的业主签了合同后却一直不露面,后来干脆玩失踪。这套二手房,被业主分别抵押给银行和民间借贷公司。中介称,10万元中的3万中介费可退,但7万元定金已给了卖房的业主,目前只退回1万元,他们联系不上业主,正在想办法解决。
遭遇:
交了7万元定金后卖家玩失踪
5月7日,梁先生告诉记者,他去年9月份在58同城网上看到一则二手房信息,对房子的位置和价格都比较满意,与家人商量后,他决定买来用作婚房。
随后,通过网上留下的联系方式,梁先生找到房产中介——江山地产绿城国际分行。经该公司的客户经理李先生与卖家王某光沟通后,在没有签合同之前,梁先生就把10万元转给了李先生,并口头约定,其中3万元是中介费,7万元是购房定金。
去年9月13日,梁先生和卖家、中介签订了三方《房屋买卖合同》,约定:卖家将位于青秀区仙葫大道天池山H1标综合楼1单元301号房卖给梁先生。这套房133.3平方米,成交价为100万元人民币。合同中注明,签合同当天,梁先生向卖方支付7万元作为购房定金。
梁先生说,在签完合同之前,他没有见过卖房的业主。由于这套房被卖家分别抵押给银行和民间借贷公司,中介方都是联系民间借贷公司一个姓林的女子,办理买卖房子的具体事宜。
签完合同后,卖房的业主就无法联系上了。林姓女子退还了1万元定金,余下的6万元定金至今没有退。
“现在房东玩失踪,房子买不成,钱也拿不回。”面对这种状况,梁先生认为,这笔交易是通过中介公司办理的,中介公司应当承担一定的责任。
中介:
目前联系不上卖家,可退中介费
5月7日,记者找到涉事中介公司的客户经理李先生。他告诉记者,遇到这种情况,他也很头痛,“我也急得很,也想早点帮客户解决这个问题”。
李先生说,7万元定金是经梁先生同意才转给卖方的。现在,中介方电话联系不上卖家和姓林的女子。他已将此事告知总公司的法务部,公司法务部已给卖家发律师函。
李先生表示,随时可以退还梁先生的3万元中介费。至于剩余的6万元定金,他会尽快联系上卖家解决。如果卖家始终不肯出面,梁先生若想通过法律途径起诉卖家,中介方会积极配合,提供相关材料,协助他挽回定金损失。中介方该承担的责任,也不会推脱。
律师:
协商无果可依法向法院起诉
那么,梁先生要挽回自己的损失,应该怎么办?对此,南国法援律师认为,梁先生可以和卖方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可以依法向法院起诉。在对方下落不明的情况下,可以通过公告的形式主张诉讼权利。
律师建议,在目前情况下,梁先生可以将买家和中介公司起诉至法院,以卖家违约导致合同无法履行,要求对方继续履行房屋买卖合同,或者返回定金赔偿损失。
针对卖家玩失踪的情况,律师表示,即便原房主不到庭应诉,法院也可以通过缺席审判的方式来判决。如果被告人拒不履行判决,法院会将债务人列入被执行名单,也就是通常所说的老赖名单。
(读者某先生稿酬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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