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忠德
近日,南宁高新区发布公告,公布了辖区内违建楼房项目。由于违法建设不受法律保护,早报君提醒各位,要买房的市民注意擦亮眼睛,千万别买到这类房子! (据《南国早报》)
从公告看,瀚天新城、盛世名门等10个楼房项目属违法建设,且属农村集体产业项目,也就是“小产权房”。所谓“小产权房”是指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子,和通常意义上的商品房比照,未交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所以房管部门也不会为其颁发产权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农村集体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租赁用于非农业建设。也就是说,农村集体土地不得用于商品房开发,即小产权房实质是违法修建。
因为是违法建筑,小产权房项目也往往无法取得预售许可,所以购买者根本无法得到法律保障,随时会面临强拆或违约等各式各样的难题。但事实上,由于小产权房价格远远低于正常商品房,一些购买者便抱有侥幸心理,殊不知却面临诸多政策和交易风险。例如前段时间,媒体报道南宁一对母女图便宜花了17万元,买了两套小产权房,交完首付款就后悔了,还将开发商告上法院,最后虽然打赢了官司,却迟迟未能拿回房款。类似的案例,南宁各地法院执行了不少。
从2008年开始,原国土资源部先后多次发出通知,明确指出小产权房不得登记发证,并开展了多次清理工作。2013年11月22日,原国土资源部和住房城乡建设部下发紧急通知,坚决遏制在建、在售“小产权房”行为,并指出:“建设、销售‘小产权房’,严重违反土地和城乡建设管理法律法规,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建设规划,不符合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冲击了耕地保护红线,扰乱了土地市场和房地产市场秩序,损害了群众利益。”
虽然,国家有关部委多次发出通知,要求遏制建设和销售小产权房的行为,但为何不少地方仍存在公开建设、销售小产权房的现象呢?这其实背后折射出了监管的“疲软”。从各地小产权房情况来看,尤其在销售环节的监管与查处中,职能缺位明显,没有明确职责到具体部门,此亦是小产权房营销一直长盛不衰的原因之一。笔者认为,要真正遏制“小产权房”违建、销售,就要让监管“长出牙齿”。
加强小产权房监管,既是阵地战也是持久战。小产权房既然违法,政府相关部门对房产开发的监管就不应该缺位,要不就不让盖、不让卖,否则会造成市场混乱,导致消费者利益受到侵害。因此,相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及时采取有力措施,对违法建设、销售的“小产权房”开展一次集中排查摸底,结合实际研究提出分类处理的意见;对违规为“小产权房”项目办理建设规划许可、发放施工许可证、销售许可证、办理土地登记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的,要严肃追责;对监管不力、失职渎职的,要严厉问责。同时,还要加强宣传引导,正确引导舆论,向社会警示购买“小产权房”的风险,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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