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新物管临时办公点。 旧物管办公室仍有工作人员上班。南国早报记者 卢荻摄
南国早报南宁讯(记者卢荻)近日,位于南宁市民主路的金马楼小区业主向记者反映,今年3月底,该小区已解聘旧物管,但对方迟迟不肯撤离,导致如今出现新旧物管同时办公的状况。
现象:
一个小区新旧物管同时办公
4月18日上午,记者来到该小区采访。据小区业主介绍,2018年12月,该小区业委会通过大会决议,解聘已进驻该小区十几年的广西海瑞物业有限责任公司,并选聘广西建凯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为新物管。按照相关规定,今年3月底,旧物管应撤离小区,但二十多天过去了,其一直继续占用办公室,每天都安排人员来上班。
记者采访时发现,新旧物管的办公点距离只有几十米远。
原因:
20多户业主物业费未结清
记者来到该小区新物管设立的临时办公点,看到贴有一张兴宁区住建部门于3月26日下发的关于旧物管退出该小区的指导意见。
“我们现在无法正常开展工作。”新物管工作人员向记者介绍,3月31日、4月1日,新物管保安和工作人员已陆续进驻小区开展工作。4月1日上午10时,旧物管相关负责人来办理简单交接事宜。根据住建部门指导意见,旧物管需要向新物管移交竣工验收资料和清算预收、代收和欠收的有关费用等9项事项,但旧物管在交接时,只提供了业主资料。加上旧物管一直没有腾出办公地点,导致新物管无法正常开展工作。
那么,为何旧物管不肯撤离呢?随后,记者来到旧物管办公室,看到只有一名工作人员上班。据该工作人员介绍,目前,他们公司保安和保洁员都已撤离,只有他一人继续留在这里,主要负责追缴部分业主的欠费。目前,尚有20多户业主未缴纳今年1~3月份的相关费用,包括公摊水电费和垃圾费等,这些费用他们已先垫付。虽然他们已多次发出追缴费用的通知,但欠费业主一直没有交。如果现在撤离,这些欠费业主又到哪里去缴纳呢?
业委会:
采取必要措施进行督促
4月20日下午,据该小区业委会主任蓝先生向记者介绍,目前,旧物管尚未撤离该小区,业委会正在考虑采取必要的措施,以督促旧物管尽快撤离小区。
对此,广西安信律师事务所韦开林律师认为,旧物管被终止合同后,应当将管理的相关物业、财务账目等事项交付业主委员会。新物管进驻后,旧物管应当将相关资料进行交接,并退出服务物业。旧物管有意拒不离开,给小区业主利益受到损失的,业主委员会可以向旧物管提出索赔或者向法院提起诉讼。而关于小区业主有拖欠物管相关费用的,经多次催促缴费无效的,物管可以向法院起诉。同时,对业主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限期交纳;因此,旧物管以业主未缴纳费用为由拒不离开原物业办公场所的行为,是一种不正确的维权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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