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国家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日前发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进一步优化服务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对国管公积金二套房贷款实行“认房又认贷”。购买二套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购房总价的60%,且最高贷款额度为60万元,贷款利率为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1.1倍。被认定为二套以上住房的,不予贷款。新政自4月15日起执行,以网签日期为准。
不过,这一政策调整对于南宁基本没有影响。
国管公积金是指中央国家机关及在京单位等国管单位的在职员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虽部分可异地使用,但主要是在北京,主要是央企职工等,其他城市非常少。因此,政策调整将对北京购房者影响较大,对其他省市影响甚微。
目前在南宁,购买首套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分为南宁市公积金和区直分中心公积金2种情况,最低首付比例都为20%,贷款最高额度是60万。相较而言,南宁市公积金限贷更为严格。
具体来说,申请南宁市公积金的购房者,只要名下有1套住房或1次公积金贷款记录,都不可再申请。而申请区直分中心公积金的购房者,名下有1套住房、无公积金贷款记录或有1次公积金贷款记录且已还清,还可再次申请;名下有2套住宅则不可再申请。(央视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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