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车车速过快酿事故,致车头损毁严重本报通讯员潘洪江摄
■本报记者周志英
通讯员陈冬冬 潘洪江 吴桂莹
高速路上状况多,有人“好心”代驾被揪,有人私改车辆上高速,有人车速过快酿事故。4月10日同一天,全区高速交警查获或接到多起警情。面对交警,有的当事人懊恼不已,自认倒霉;也有司机在惊慌失措之余,感慨生命如此可贵。 交警提醒,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广大市民驾车出行,遵守交通规则才能将事故发生率降到最低。
男子无证驾驶 互换座位逃避检查
4月10日17时35分左右,广西高速交警五大队民警在南宁东收费站对过往车辆进行巡查时,发现一辆白色小轿车在距离民警不远处停下。
车内两名男子当着民警的面上演一出移花接木的好戏:白衣男子从驾驶座转移至副驾驶座,黑衣男子从后排迅速蹿到驾驶座,随后黑衣男子若无其事地继续往前开。随即,民警走近并示意驾驶员靠边接受检查,面对民警检查询问时,黑衣男子表示是自己在驾车。经调查,监控显示,该辆车此前是由白衣男子在驾驶。
眼看瞒不下去了,两名男子这才交代。两人都姓杨,是桂平某村的同村兄弟,当天开车从老家来南宁。“到蒲庙附近时看到兄弟犯困,我就帮忙开一段,没想到进收费站撞上查车,我没有驾驶证,所以赶紧换回来。”白衣男子说出了事情的来龙去脉。“好心”办坏事,两人也因此受到了处罚。
民警提醒,当事人伪造、隐匿、毁灭证据或者提供虚假证言、谎报案情,影响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办案,按照2016年10月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条,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非法改装面包车犹如移动炸弹
4月10日16时11分,广西高速交警六大队在G75线兰海高速公路南宁南收费站利用集成指挥平台设备对过往车辆进行检查,当对一辆桂A牌面包车进行检查时,发现该车的后排座椅已经全部拆卸,一个油罐占据了整个车厢,并附带有加油枪及一台加油机。这一幕让现场民警感到心惊肉跳,这辆面包车犹如移动炸弹,一旦发生交通意外,后果将不堪设想。
私自改装车辆已经是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还要拉上如此多的汽油上高速,无疑是巨大的安全隐患,而该车驾驶员因害怕被处罚,在民警示意其靠边检查时,弃车逃离现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驾驶员将面临罚款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处罚,因驾驶员不在现场,民警在见证人见证下开具处罚决定书。
目前,交警部门已将该案件移交安监做进一步调查处理。
小车车速过快 变向不及酿事故
4月10日,在兰海高速南宁往北海方向2065公里+700米处(距离上思高速路口约3公里),一辆桂M小车途经施工路段改道口时,由于车速太快,致使车辆变向不及,在撞上中央护栏后又与同向行驶的一辆桂A小车发生碰撞,事故造成桂M小车上三人不同程度受伤。
当天中午12时40分左右,广西高速交警七大队执勤民警赶到现场,看到一辆桂M小车横停在行车道上,另一辆桂A小车则停在前方不远处的车道上,而两车的司乘人员已经从车上撤离到护栏外,事故造成桂M小车上三人不同程度受伤,经医护人员检查,伤情不算太严重,暂无生命危险。
经民警现场勘查,桂M小车车头损毁严重,一截护栏被撞断并插在车头上,而另一辆桂A小车同样是车头受损。随后,民警调取了该施工路段改道口的视频监控,发现事故主要是桂M小车在途经施工路段改道口时,由于车速太快,致使车辆变向不及,导致车辆在撞上中央护栏后,又与旁边同向行驶的桂A小车发生碰撞。
据了解,事故发生后,由于事故现场仅能单车道通行,导致后方车流只能缓慢行驶,直到下午3时,救援车辆才将事故车辆拖离高速公路,恢复道路畅通。桂A小车驾驶员黄某在惊慌失措之余,感慨生命如此可贵,表示以后再也不敢开快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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