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整后,租住商品住房每月提取最高额度上调至720元。 摄影/刘国里
4月起,南宁市住房公积金部分提取政策有新调整。
南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日前下发《关于调整部分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的通知》。通知指出,4月1日起,租住商品住房的无房职工,每人每月可提取的住房公积金最高限额调整为720元。比此前每月的租房最高提取限额480元提高了240元。该通知有效期为5年。(卢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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