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陈媚 通讯员闭惠虹)4月2日—3日,南宁市教育局派出两个检查组,深入部分中小学校检查《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落实情况。
检查组重点检查各学校是否落实校长(园长)为学校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制度,是否落实大宗食品定点采购制度,是否认真执行集中用餐陪餐制度等食品安全相关制度的落实情况以及学校食堂“明厨亮灶”工作开展情况。
检查组对南宁二十四中、南宁三十三中、南宁八中、南宁三十六中、明秀小学、越秀路小学等11所学校进行实地检查,在检查中未发现学校食堂采购的食品有过期、变质及“三无”产品的情况,学校食堂管理比较规范,抽查的11所学校都从4月1日起落实学校相关负责人陪餐制度。
通过检查,了解了学校落实《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的情况,有效促进学校整改存在的问题,及时消除学校食品安全风险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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