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在打车时会遇到拒载、绕道、司机服务态度不好等问题,如何才能根治?4月1日起,新修订的《南宁市巡游出租车汽车驾驶员经营行为考核办法》(以下简称新《办法》)正式出台,将对出租车司机的日常服务提出更细更严的要求。昨日,南宁市出租汽车协会对新《办法》相关内容进行解读。
红黄牌制度如何管理?
●年度周期内被扣满12分,红牌处理
据介绍,新《办法》主要有几个方面的新内容:一个是加了“巡游”两字,与网约车有所区别;二是在严重违法违规经营行为、较重违法违规行为、一般违法违规行为以及动态考核不达标等内容上进行重新修订。值得一提的是,新《办法》新建了红黄牌制度与考核评分相挂钩,考核周期采用倒查方式计算,年度周期内被扣满12分的,给予红牌处理;年度周期内被扣6分及以上不满12分的,给予黄牌警告。
●一年内被两次黄牌警告,“红牌罚下”
对“吃红牌”的驾驶员,责令企业解除合同,两年内不得在南宁市从事出租车客运经营。被黄牌警告的驾驶员(不论主班、副班、顶班)将在其车辆顶灯后屏不间断公布被警告信息10天。一年内有两次被黄牌警告的驾驶员,将按红牌处理。
被扣满12分的,将纳入行业不良信用名单。被扣6至11分的,除黄牌外,统一带车停运学习教育3天,经考试合格后方能重新上岗。被扣1至5分的,统一带车停运学习1天,经考试合格后方能重新上岗。
哪些行为属违规被扣分?
●这些严重违法违规行为,一次扣12分
通过散步谣言、发送传单等形式或直接参与影响社会公共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等停运、罢运事件,造成行业不稳定或其他不良影响的;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死亡负同等及以上责任的;从事非法营运或违反其他法律法规情节严重的,这些都属于严重违法违规行为,一次被扣12分。
●这些较重违法违规行为,一次扣6分
在出租车司机交接班或者夜班时,经常出现拒载、提前打表宰客等行为,今后这样的现象或许将有所缓解。根据考核评分表,存在拒载、提前打表宰客、议价多收费、中途甩客、故意绕道等行为的,纳入较重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内容,原来扣12分改为扣6分。私自改装、调整计价器造成计费失准的,也将被扣6分。
●仪容、服务等不合规,一次扣1至3分
新《办法》增加了“计程计价设备、待租标志灯、卫星定位设备等车载运营设备不能正常使用而继续运营的,将被扣1分”。
对出租车驾驶员的考核也做了细分。比如,将出租汽车交给未经行业主管部门注册的人员从事出租汽车经营活动的,将扣3分。
同时,对出租车司机的仪容、服务态度等方面加强了约束,以往只注重经营、不注重服务水平的现象将得以改观。比如,营运中未统一穿公司统一制服的;行车中存在不系安全带、抽烟、乱吐痰、乱扔垃圾,以及行车中未按规定礼让斑马线的,将被扣1分。
如何监管违法违规行为?
“这是参照了交通运输部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对驾驶员拒载的扣分标准。”南宁市出租汽车协会会长傅汉根表示,协会将不定期组织工作人员开展行业暗访工作,利用录音、录像等设备,到市区各大路口及汽车重点经营场所进行暗访,记录驾驶员违法违规经营行为事实,并把处理结果纳入考核评分系统。
另外,新《办法》对于原来的一些条款进行了删除或修订,比如,原《办法》中提到“存在聚众怠工行为的”“发生交通事故致人重伤负主要及以上责任的”,这些在现实中比较难界定,因此删除此条款。
“我觉得此次新修订的《办法》更具有可操作性,也更加规范了。虽然办法很严厉,但不会影响我的服务行为。我会更加约束自己的行为,更好地为市民乘客服务。”南宁市红木棉运输有限责任公司驾驶员李成宾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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