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杨玲
3月28日,国家联合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督导组对南宁市开展督导,充分肯定了南宁市开展联合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以下简称“百日行动”)工作。自“百日行动”开展以来,南宁市认真按照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和自治区的统一要求和部署,齐抓共管、联合发力、重拳出击、综合施治,全方位整治南宁“保健”市场乱象,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齐抓共管联合整治
南宁市从切实维护人民群众权益和健康安全、规范“保健”市场秩序、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出发,由南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联合公安、卫生健康等10个部门及时制订下发联合整治方案、联合督导方案,形成了组织有力、运转高效的联合整治机制,为“百日行动”扎实有效推进提供了可靠的组织机制保障。
南宁市各部门严格贯彻落实“百日行动”方案要求,市场监管部门抓总牵头,全面组织、统筹协调、多方联动。卫生健康部门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和网站,及时发布消费警示;对南宁市多家公共场所进行检查,严厉打击非法开展诊疗活动行为。公安部门将“百日行动”与2019年打假“春季攻势”、打击传销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坚持“云端”主战模式,全力侦破涉及“保健”市场的犯罪案件。文化广电和旅游部门严格履行对大众媒体的广告发布指导责任,对星级酒店、A级旅游景区开展全方位、多角度的宣传活动。农业农村部门重点深入农村集市、城乡接合部等,发放宣传材料。商务部门检查全市90多个直销企业服务网点,对直销企业进行引导规范;民政部门对养老机构开展专项检查和突击检查;网信部门、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部门也依据各自职责加强监管。
与此同时,南宁市还围绕“六个整治重点”“十项违法行为”“十一项任务分工”,着重对虚假宣传、违法会销、传销和以“保健”为名开展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进行重点整治,做到整治工作联合行动、联合发力。
综合施治重拳出击
为扎实推进“百日行动”,南宁市围绕“保健”市场整治重点,着力加大对重点场所及区域、重点行业与领域、重点时段和重点违法行为的整治力度,织牢织密治理网络。
市场监管部门通过信息化搜索,建立了“保健”市场主体分类台账,做到保健市场监管对象清、数量分布清、经营地址清、监管情况清。目前,南宁市以保健为主营业务(名称中含有“保健”)的市场主体3852家;经营保健食品的市场主体7108家,其中经营保健食品的药店2940家;直销企业94家,在南宁设立分公司的29家;依法登记的医疗机构4624家;旅行社120家,旅游星级饭店50家,旅游A级景区40家;养老院60家,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中心115家。
南宁市还充分运用各类信息化系统,全方位监测不同渠道的“保健”信息发布行为。运用大众媒体广告监测系统监测保健类广告;通过网络智能监管平台,加强对监测医疗、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等重点领域网络交易行为的监管;运用南宁市市场监管智慧天眼系统,监测农贸市场等场所的保健类宣传(广告)。南宁市还及时将“保健”市场消费维权典型案件、消费维权典型调解案例曝光,第一时间向群众、社会公布整治成果,对违法犯罪形成强大震慑。
针对“保健”市场存在的虚假宣传、会销问题、消费投诉等方面问题,南宁市各相关部门根据排查出来的问题,强化部门联合整治,采取广泛宣传、引导规范、严格执法等强力措施,精准施策。
规范管理社会监督
自“百日行动”开展以来,南宁市坚持政府领导、部门联动、行业自律、公众参与、社会监督、综合治理的共治理念,积极营造全民参与的共治氛围。
市场主体守法诚信意识不强是导致“保健”市场乱象的原因之一。为此,南宁市找准症结,各监管部门根据自身职责,从行业源头、基础工作等方面加强规范指导。对保健品、保健服务经营主体、直销企业、养生机构、旅行社等开展各类约谈告诫、宣讲教育,签订守法经营承诺书,引导经营主体加强自律,规范管理,诚信经营。如指导直销企业在店堂张贴“十二个严禁”“如何识别直销和传销”“保健食品经营企业‘八不准’”等;制定《南宁市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制度》《食品安全科普手册》等,指导监管对象明确经营红线、底线。
为推动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南宁市将“百日行动”与双随机抽查紧密结合,及时将市场主体违法行为处罚信息和列异列严信息推送至南宁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接受社会监督。通过在全市开展联合惩戒,让其“一处违法、处处受限”,使违法失信行为无处遁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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