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南宁讯(记者/文彩云)这几天,长期随子女居住在南宁的蒋松老人可乐坏了:根据南宁市政府新出台的《老年人照顾服务项目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外地户口的他,可以依据相关政策随子女将户口迁入南宁,享受本地老年人的各项优惠优待政策。特别是像他这样行动不方便的老人,在办理居民身份证等证件时,还可享受相关部门提供的上门人像采集、送证等便利服务。
建立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制度、65周岁以上老人每年可免费体检……记者了解到,立足老年人服务需求,《实施意见》明确提出了16项老年人照顾服务项目,涵盖老年人医、食、住、用、行、娱等方面。
基本生活保障方面,将完善针对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老年人补贴制度,积极探索建立失能、失智和高龄独居老年人的家庭照护支持政策,要求各县(区)、开发区建立与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经济困难高龄、失能老年人的动态补贴机制,将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贫困家庭老年人全部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实现应保尽保。市级适时调整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鼓励有条件的县(区)、开发区逐步提高补贴标准和补贴范围。
健康服务方面,通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为老年人免费建立电子健康档案,每年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60周岁以上失能失独老年人和65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免费提供包括体检在内的健康管理服务;优待政策出行方面,实行政府定价或指导价管理的风景名胜区等旅游景区景点,对65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免收门票,对60周岁至65周岁以下的老年人实行门票半价优惠。
南宁市将放开养老服务市场,通过购买服务、公建民营、民办公助等方式,鼓励社会力量管理运营养老服务设施,培育和打造一批品牌化、连锁化、规模化的龙头社会组织或企业。建立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制度,为老年人提供个性化的居家医疗服务。《实施意见》指出,各城区、开发区要打造2-3家以上“社区医养结合示范联盟体”,每个街道依托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设老年护理中心(护老院),推进专业医疗机构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组织和社区养老机构签约服务全覆盖。
南宁市高度重视老龄和养老工作,近年来制定出台了《南宁市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实施意见》《南宁市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实施意见》等一系列政策措施,全市养老服务业发展取得显著成效,初步形成了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截至2017年年底,南宁市户籍人口759.6万人,60岁以上老年人为117.7万人,约占全市总人口的15.5%,其中,80岁以上高龄老人19.5万人。预计至2020年,老年人口数将达到130万人,占全市总人口的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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