谭先生等人租赁的铺面,就位于这栋大楼。
南宁的卢某2015年与某开发商公司签约,租下相思湖北路附近的一间三产房商铺,租赁时效为20年,并委托另一公司打理铺面,定期向卢某转收益款。然而将近4年过去,房子建起来了,卢某却不知哪间才是自己租的商铺。除了开始几个月领了收益之后,就再也没有拿到一分钱。卢某诉至法院请求解约。
3月26日,案件在南宁西乡塘区高新法庭开庭审理,法院经审理后支持了卢某这一诉求。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除了卢某以外,涉及该系列案的还有100多名投资者。法官提醒,三产房有风险,市民选购房子时,尽量避开此类房子。
受低投入高收益诱惑市民签20年租赁合同
几年前,南宁市民卢某偶然了解到南宁高新区相思湖北路有一个三产房项目,因铺面面积小,只要掏很少一部分钱,就可以长租,还有专人帮打理,自己坐着收钱就可以了。
卢某心动了,在实地看过项目位置后,2015年12月19日,他与该项目开发商广西顺×投资有限公司签订了一份《房屋租赁合同书》,建筑面积约6平方米,租赁期限从合同签订之日到2035年5月7日,租赁总价款为6万多元。双方约定了在卢某已依约支付房屋全部租赁总价款的前提下,开发商于2017年6月30日前交付房屋给卢某。
随后,卢某还和开发商指定的某商业管理有限公司签订了《房屋委托经营管理协议》,委托交房后,前8年由该公司负责打理铺面,并定期向卢某转收益款,8年即可回本。
此外,卢某又投入20多万元租赁同一栋楼的另外4间商铺,分别签订了协议。
近4年几乎没有收益要求解约获法院支持
随着时间的推移,到了2017年6月30日约定的最后交房期限,卢某没有接到收房通知。一直等到2018年,卢某都没有收到通知去收房,而且所谓的收益,在最初收到几千元后,就再也没有踪影。卢某认为对方的行为已经构成违约,要求解约,但遭到拒绝,于是卢某将广西顺×投资有限公司和某商业管理有限公司诉诸法庭,要求解除双方协议并支付相应赔偿。
3月26日上午,由卢某提起的5起诉讼,合并一块审理。针对延期交房,对方代理律师辩称,商铺在2017年年底已经由其委托的某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收房并进行出租管理。之所以延期半年,是因为受规划变更、天气等因素影响,在合理范围内。对此,原告反驳,这些都不是不可控因素,不应成为延期的理由。
此外,广西顺×投资有限公司和某商业管理有限公司股东构成、法人代表都一样,两者合法性、关联性存疑。
法院审理认为,双方签订的协议合法有效,商铺延期交付属实,并且广西顺×投资有限公司和某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属于关联公司,二者行为交接手续不合法,损害了原告卢某利益,对于卢某的诉求,法院予以支持。经合议庭评议后,该案当天宣判,判原、被告解除协议,并由被告按照协议支付相应赔偿。
投资三产房风险大法官提醒市民勿选购
当天,原告卢某本人并没有到场,但旁听席上来了不少有同样遭遇的南宁市民,听到判决后,他们不禁拍手叫好。
原来,他们都租下了同一个项目的商铺。开发商在销售时,将两栋大厦里的铺面写上编号,划分为一间间面积约2平方米至10平方米不等的铺面对外长期租赁。来自邕宁区新江镇的谭先生投入了8万元,租了位于一楼的一间4平方米的商铺。另一名业主郭女士,先后投了十几万元,租了两间位于二楼共计14平方米左右的商铺。
“委托给对方后,首年按房屋总租金的9%计算给收益,此后每年递增总租金的1%。”谭先生说,他们在领了一个季度的收益后,再也没有拿到一分钱,时至今日,他们还不知道自己买的商铺是哪一间。
当天中午,业主们带着记者来到位于相思湖北路附近的涉事项目,整个项目分为两栋楼,一、二楼已经在营业,“我买的是小铺,可实际铺面也不是这么划分的,所以根本不知道自己的商铺在哪。”谭先生说道,攒了好几年的辛苦钱投进去,如今血本无归,业主们集体起诉,目前也在等法庭开庭。
记者从南宁高新法庭了解到,因相关政策等原因,三产用地纠纷不断上升,自2018年6月高新法庭成立以来,受理涉及三产用地纠纷案件两百余件。目前,像谭先生、郭女士这样遭遇的当事人,已经有近百号人向法院起诉并排队开庭。
对于三产房,法官提醒:“无产权、房子烂尾、面临拆迁、一房多售,这些都是三产房存在的风险。”此外,三产房是不能像正常商品房那样流通的,即便花钱购买了,以后也是不能进行买卖的。建议市民朋友在选购房子时,尽量避开这些房子,有效规避风险。
据《南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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