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国早报南宁讯(记者卢荻)3月22日,南宁市公安局新闻发言人办公室发布消息:南宁警方已出台关于涉黑涉恶犯罪线索举报奖励实施办法,对积极检举、揭发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最高奖励达30万元。群众可以通过多种方式、渠道进行举报,包括使用6位数以上的数字作为本人代码进行匿名举报。公安机关将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并按规定对举报人或者其近亲属采取相应保护措施。
据了解,只要群众举报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制度安全、政权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线索的和举报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等十类线索均可获奖励。
警方表示,对举报人举报的涉黑涉恶线索,根据不同线索类型、案件性质和发挥作用大小,给予1万至30万元的奖励。
同时,南宁警方提醒广大市民,举报事项应有明确的指向性和较为详细的事实依据。举报事项必须是举报人本人或者其关系人亲身经历,严禁将道听途说事项或者在媒体上摘抄其他人经历进行举报,严禁伪造、捏造犯罪事实,严禁诬告、陷害被举报人。
◆举报方式
举报人可采取实名或匿名,通过面见、信函、电话、网络通信等方式举报。
实名举报的,应提供举报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及联系方式等。
匿名举报时,举报人可使用6位数以上的数字作为本人代码,办案单位以代码确定举报人并反馈、奖励。
◆举报渠道一:
向南宁市公安局扫黑办举报
举报电话:0771-110或0771-5813474
举报邮箱:nnsxz9@163.com
举报信件邮寄地址:南宁市青秀区葛村路6号,南宁市公安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行动办公室(收),邮政编码:530022
◆举报渠道二:
向南宁市扫黑办举报
举报电话:0771-2815092
举报邮箱:nnsshb@163.com
举报微信:nnsshce-jb
举报信件邮寄地址:南宁市嘉宾路2号(市委市政府七号门)1502室,南宁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行动办公室(收),邮编:530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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