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报记者黄乒宾
3月14日,一起涉案金额超亿元、受害人达236人的集资诈骗案在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涉案公司在高档写字楼办公,员工众多,下设多个部门,做的是外汇投资理财业务,看起来多么高大上;事实上,该公司没有任何经营能力,客户投资的钱,都被实际控制人、股东随意支配,包括用来购置豪车、房产。
1
看起来高大上其实并无实际业务
南宁人蒙建强和田东人方德彪,于2015年7月在南宁市注册成立一家公司——广西辉浩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该公司在南宁市东葛路118号青秀万达广场西2栋2001、2501室,据悉,这一带的写字楼租金在南宁市算是比较高的。
据检方指控,蒙建强、方德彪为辉浩公司的实际控制人、股东成员。其中,蒙建强占49%的股份、方德彪占51%的股份,法定代表人为蒙建强,总经理为方德彪。
辉浩公司的员工有60多人,下设总经理办公室、财务部、技术部、交易部、运营部、大客户部、市场一部、市场二部等。在进行员工培训时,蒙建强、方德彪宣称,已成立房地产、贸易、“亚广讯”技术咨询等多家公司,将来要组建集团公司。
蒙建强、方德彪派人到公共场所发放传单及张贴广告,并发动员工在微信群、QQ群大肆宣称,声称该公司帮助投资者在互联网上操作黄金及外汇,在保证客户资金不亏损的情况下,给予高额的利润回报。
方德彪代表辉浩公司跟投资者签署协议,约定投资的金额、项目、利率、投资期限、亏损补偿等。其中一条是,如果投资者的资金亏损超过30%,那么亏损部分将由公司进行赔偿。就是这一条款,让很多投资者都打消了顾虑,资金潮水般地涌向辉浩公司。
蒙建强和方德彪还把业务拓展到了福建省厦门市。他们在厦门注册成立了厦门群汇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群汇鼎公司和辉浩公司资金互通互用,用同样的模式,开展相同的业务。
2
进入非法平台后投资款被随意使用
辉浩公司和群汇鼎公司的经营模式中,最让投资者心动的就是高回报。投资3万元起步,月利率为1.5%,投资额越大,月利率越高。50万元以上,月利率达5%。月利率5%,意味着投资一万元,一年的利息是6000元。
什么行业有如此高额的回报?或许用脚趾头想想都知道不可能,然而,仍有很多人幻想一夜暴富。236名投资者把他们的积蓄甚至是透支信用卡的钱,交给了辉浩公司和群汇鼎公司,以为公司真的在进行投资。有一名公司员工,自己就投了127万元,最终只拿回60万元利息,剩下的则有去无回。
事实上,辉浩公司和群汇鼎公司,没有任何实际经营理财业务和盈利能力。2016年11月,公司未经国内相关部门批准,偷偷创立了一个名为“GPM”的网络外汇平台,群众投资资金进入平台后,通过第三方通道,全部返回到蒙建强、方德彪两人以及两人指定的个人账户。蒙建强、方德彪随意操控支配使用投资者的资金,包括支付公司员工工资提成、办公室场所租金、到期客户利息分配及个人购买高级小轿车、房产等。
3天上不会掉馅饼很多投资者血本无归
2018年3月,辉浩公司和群汇鼎公司的员工已经几个月没领到工资了。
一名员工回忆说:“3月14日,公司召开员工大会,公司的两个老总对我们说,公司已经亏损没有钱了,现在需要各个经理去稳定各个负责的投资人。相信公司的就可以留下,不相信公司的可以离职。至于客户投资的资金去向我们就不清楚了。”
3月15日,消息传出,很多投资者拥到辉浩公司找蒙建强和方德彪讨说法。接到报警后,南宁市公安局青秀分局将蒙建强抓获;次日,方德彪投案,两人均被刑拘,后因涉嫌集资诈骗罪被逮捕。
在案发前数月,蒙建强和方德彪均和自己的妻子协议离婚。蒙建强用投资者的钱买了保时捷车和一套房子,登记在妻子名下,离婚后归前妻所有;方德彪买的奔驰车,离婚后也归妻子所有。庭审时,两人在庭上均称自己名下已无财产。
据检方指控,至案发时间,公司涉嫌非法筹集资金达1.15亿余元,退还合计3347万余元,尚余8190万余元人民币无法归还。
在2019年3月14日的庭审中,蒙建强表示,对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无异议,但对罪名有异议。他认为,自己没有非法占有集资款的目的,不构成集资诈骗罪,应当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方德彪认为,辉浩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是蒙建强,平台的搭建、资金的进出,都是蒙建强一人支配和操控。自己只是市场总监,收入是底薪+提成,明显不构成集资诈骗罪的共犯。他认为,应当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追究自己的刑事责任。
当日的庭审,经过公诉人宣读起诉书、检方对被告人讯问和辩护人询问、检方在对两被告人当庭就有关事实相互质证后,检方提出要补充新证据,合议庭经评议,予以同意并宣布休庭,择期再次开庭。
新闻推荐
本报讯(记者杨玲杨盛见习记者周粹莹通讯员韦柳马钲钰)3月14日,南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经开分局、西乡塘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分别...
南宁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南宁市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