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梁静 通讯员 毛秀芳 熊至娟
结账时发现抵扣券不抵值且店家另立名目,游泳卡过期商家以此拒绝消费……类似的消费纠纷在生活中并不少见。3月5日,南宁晚报、南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携手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报道后,收到不少消费投诉。就此,记者邀请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指挥中心(下称12315指挥中心)的工作人员给大家支招。
抵扣券不抵值, 商家另立名目合理不?
解答:商家行为侵权,可及时投诉
投诉:网友“锦毛鼠”在一店铺吃饭,商家挂出招行信用卡周三50元购100元代金券的宣传,购买须知上写明除锅底、酒水饮料、茶位费外,全场通用。但她结算时发现,店家列了个新名目,一些菜品无法使用代金券。网友问商家此举合理吗?
12315指挥中心分析:商家此举涉嫌侵害消费者知情权和虚假宣传。商家应在展示板上明确代金券使用范围和事项,而不是另立限制范围。如果消费者遇到这种情况,请向南宁12315热线或微信公众号投诉。
游泳卡未标期限, 使用却被告知过期
解答:使用期限届满,经营者也需延长使用期
投诉:2017年3月初,韦女士在小区一游泳馆充值游泳卡获送1000元的优惠,当时工作人员未告知有有效期,且游泳卡也没有标注。2018年3月底,韦女士被告知游泳卡已过期。经协商,店员表示可以延期到6月初。此后,韦女士又充值300元延期到9月份。今年1月,韦女士想再延期被拒绝。
12315指挥中心分析:根据相关规定,经营者以预付款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除双方另有约定,不得设定有效期限。双方约定的使用期限届满后,经营者应当退还预付款余额或者延长使用期限,并不得收取额外费用。上述情况中,双方并未另行约定,商家可能存在预付卡侵权行为。建议消费者保留预付卡及消费凭证,核实相关信息,及时向相应监管部门投诉。
押金收据丢失,
钱款难退是否合理?
解答:押金单丢失,消费者需自担责任
投诉:唐先生在江南区星光大道一驾校学车,交纳了100元练车卡的押金,学完后发现押金收据遗失。当他持练车卡去退押金时,驾校不同意退款。他认为,驾校行为不当,练车卡还在,应该有其他方法可解决退押金的问题。
12315指挥中心分析:首先,根据相关法规,工作人员要求退押金提供押金收据是合理的,如驾校无押金收据退还押金后,第三人拾到收据前来退款,驾校将遭受损失。遗失押金收据属于唐先生的责任,只能责任自担。
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负责对驾校进行监督管理,如需咨询驾校有关问题,可致电交通运输管理部门的12328热线。
中介保姆不愿干,
能否讨回信息费?
解答:要找正规家政,否则维权难
投诉:去年8月,唐女士在一家中介公司交纳1000元“信息费”想找护工照顾母亲,中介公司负责人承诺一定帮找到合适的护工,并可换到满意为止。此后有两名护工上门,一个当天就不做了,另一个只做了3天。
唐女士想通过其他渠道给母亲寻找护工,于是要求中介公司退还“信息费”但遭拒绝。唐女士认为,中介公司不断给雇主换人,就是想骗取中介费。对此,中介公司负责人不认可,并否认“信息费”一事。
12315指挥中心分析:如今,对家政服务的需求急剧增长导致相关消费纠纷增多。在此,提醒广大消费者:
1.不要选择“野家政”。可以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广西)”查询企业信用信息。
2.签订书面协议。一定要签合同协议。注意查看合同上的服务时间期限、价格、项目和标准等,对节假日服务价格、服务人员不履行合约等情况还要做特别约定。
3.查看身份。雇佣家政服务人员前要看其是否具备合法身份证件、健康证、相应职业资格证等证件。
4.及时投诉。发生纠纷时,应先与家政公司协商,协商不成及时向消费者协会或者有关部门投诉,也可以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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