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用电单车、塑料凳占车位
有人用晾衣架占车位
昨日下午5时许,在兴宁区东州路西一街,一名30来岁男子将车牌号为“黑E”开头的商用车停在公共小车停车位旁,一边下车一边掏出电单车钥匙,将停在车位上的电单车骑到一边,再将商用车移进去。记者走访发现,路边临时停车位本是公共资源,但旁边一小区临街商铺经营者以及业主却脑洞大开,私自用僵尸车、塑料板凳、电单车、晾衣架等障碍物,把车位据为“己有”。
22辆电单车三轮车占用车位
3月11日下午,记者在东州路西一街看到,这一条巷子旁边的绿化树下划有五六十个停车位。为了霸占停车位,业主们可是无所不用。一辆粤F开头的银色小车车身已经积了不少落叶,有的小车已经报废。一路走来,有八九辆报废小车以及22辆电单车和三轮车占用停车位,且有的电单车和三轮车已经破烂,无法使用。一家商铺门前的停车位用塑料板凳占着位置,还有一家美发店将晾毛巾的架子放在停车位上,上面挂着10多条毛巾。绿化树里面的土坡上,停放着几辆占用停车位的电单车。
12日傍晚,记者在现场看到,陆续有车主开车回来后,将停放在车位上的电单车或三轮车移走,再将小车开进车位里。对于霸占停车位,商家称出于无奈。一名开餐饮店的店主表示,因为停车位紧张,有时候卸货没位置,而且有的顾客见没有地方停车就不在店里消费了。
一些业主对此行为表示不满
一些业主对此行为表示不满。业主黄小姐说,前两年并不是这样的,业主们都是自觉停放,谁先回来就谁停放。前年开始,小区物业禁止业主租用地下停车场停车位,因此,车位就变得尤为紧张,一些业主没少花心思将公共用地霸占为“自留地”。“有业主买报废车占用车位,每次回来就把报废车推到绿化树里面,再把车开进来。看到有人这样霸占停车位,其他人也有样学样。”
“这些公共停车位属于公共资源,被商铺或个人私占,这无疑侵害了其他车主使用公共资源的权利,也在一定程度上加剧了‘停车难’的问题。”私家车主刘先生虽然无奈,但也不敢轻易去挪开那些障碍物强行停车,因为担心被报复。
对此,记者于11日下午和12日上午来到小区物业公司,但工作人员表示领导不在,他们不方便接受采访,让记者留下联系电话。但截至发稿前,一直没有得到回复。
如何管理目前面临难题
五村岭社区居委会李主任告诉记者,该小区与市殡仪馆隔着东州路西一街这条路,目前对于这条路的土地权属哪个部门,社区居委会也还不清楚。接下来,社区只能向殡仪馆了解或者去规划局看图纸。这条路原本是小区的背街小巷,已经超出小区管辖的规划红线,与物业没有关系。以前路边商铺的人行道属于住建局与物业共同承管。但后来立了路牌,这条路又变成了市政道路。
她说,因为停车位免费,不少业主之前用了多种办法占用车位。有的用旧沙发、废弃物等占用停车位,影响“美丽南宁”形象,因此社区居委会曾找过交警部门,得到的回复是:交警可以对市政道路上随意停放的车辆开罚单,但小区内的僵尸车交警管不了。之后他们又找到城管部门,城管问这条路的权属问题,表示不能在市政道路上对车辆贴单。而这又与住建局和物业无关。如何处理目前居委会也比较头疼,但对于这条路上霸占停车位的行为,将会进一步了解及处理。
随后,记者向交警部门了解到,东州路西一街不属于市政道路,不属于交警管辖范围。
目前,南宁市兴宁区城管人员已经到现场进行核实。据了解,城管部门将会联合城区住建局对霸占公共停车位的车辆进行贴单劝阻,如果还是没有效果,再考虑拿出更有力措施进行整治。
对于私自占用公共泊车位的行为,《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1条规定: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道路从事非交通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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